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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以下通称管委会)是在学校领导下对全校实验动物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监督的管理机构。
第二条 管委会的宗旨是贯彻执行国家和河北省有关实验动物管理法规和政策,指导、规划、监督和协调全校实验动物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实验动物质量,完善实验动物设施,加强实验动物学科建设,更好地为医学、教学及其他相关生命科学研究服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管委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执行副主任委员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