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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应急管理部调研应急管理综合统计座谈会上的汇报发言
现就我局应急管理综合统计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完善应急管理综合统计体系建设
我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应急管理综合统计相关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底线,做深做实调查评估和统计分析,切实发挥好“参谋部”作用。为确保应急管理综合统计工作制度得以有效落实,根据我局各业务科室所承担的应急管理工作范围和任务,合理确定了承担应急管理综合统计牵头科室,保证应急管理工作的连续性。日常工作中,针对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直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信息统计直报及自然灾害灾情等工作,我局开展了经常性的业务指导培训,确保各类信息的真实性、实效性、准确性。目前,已制定了我局《工作规则和管理制度》,针对统计报送制度进行了专章要求,形成了由局应急管理股牵头、减灾股等相关科室配合的应急管理综合统计体制,建立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等工作制度。
二、突出全面,严格开展应急管理综合统计工作。
一是强化自身统计上报工作。我局按照信息报送相关要求,严格事故信息报送,严肃查处迟报、漏报、瞒报、谎报行为。近5年,我局上报事故信息5起,未出现迟报漏报现象;2020年至今我局在每轮自然灾害后,严格统计上报自然灾害灾情信息,2020年上报自然灾害3次,2021年上报17次,2022年上报6次,2023年截至目前上报洪涝灾害2次;办结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内举报事件2起。同时,在行政执法直报系统、陕西互联网+执法、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社会信用体系信息平台、陕西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系统、陕西互联网+监管、防震减灾信息管理系统等方面,我局按相关要求定期或结合实际及时上报相关信息报告。
二是强化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和协调各方的作用,注重加强与区安委会、区减灾委、区防指、区森防指各成员部门单位密切联系和沟通配合,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和辖区企业对本系统本行业加强上下沟通协调,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全力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归口直报工作。在陕西省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其他人身意外系统中,我局梳理上报人身意外事件18起,已形成了及时通报、信息共享的工作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