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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晓明,1991年10月7日出生,2013年通过政法干警招考后进入华东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学习,并获得法律专业学士学位。2015年12月正式进入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工作。在立案庭从事书记员工作两年后,于2018年被任命为法官助理,并调至三十铺法庭从事法官助理的工作;后于2022年4月调至立案庭负责立案审查工作。
自进入金安法院以来,在领导的培养帮助以及同事之间的关心支持下,我逐渐适应了法官助理的工作,并自觉加强ZZ理论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素质。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追求目标,在审判及其他工作中,认真履职,圆满地完成了自己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