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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执法队联动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镇(街)综合执法队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提高综合执法效率和执法能力,深入推进镇(街)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建立“镇(街)吹哨、部门报到”的联合执法模式,根据《中共XX市XX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XX区镇(街)综合执法改革方案》的通知》(XX委编委〔XXXX〕X号)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XX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镇(街)权责清单和加快推进镇(街)综合执法改革的通知》(X委编办〔XXXX〕XXX号)文件精神,整合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资源,明确执法职责权限,完善配套工作制度,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格局,推动建立权责统一、协同高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二、组织机构
镇(街)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由综合执法队队长担任召集人。
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建设与交通局、区文旅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区市政园林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XX资规分局等单位为联席会议组成成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增补成员单位和列席单位。
镇(街)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下称联席办),设在综合执法队,办公室主任由综合执法队队长兼任。
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具体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全体成员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成员单位协作工作情况;督促落实市、区X委、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和重大执法事项;协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其他成员单位在执法检查或查办案件过程中提出的协助要求;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对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市、区政府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