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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囊团” 系列№ 60 0
2023年12月
目 录
双鸭山市全力推行河长制携手共建幸福河 1
写在濮阳连续三年荣获省级河长制工作考核优秀等级之际 3
河长制的邵阳答卷 6
刘家营乡强力推进河长制工作 8
城步苗族自治县河长制工作纪实 9
杭州道街道以“河长制”推动“河长治”… 12
武山县践行河长制纪实 14
梨树县以河长制擘画水生态文明建设新蓝图 16
成都青白江区高质量推动河长制工作 19
丰镇市践行绿水青山理念筑牢河湖生态屏障 21
富源县以河长制推动河长治 23
解锁天津市“碧水长流”的生态密码 26
崆峒区推进“河长制”实现“河长治” 29
宁远县“河长制”绘就清流碧波画卷 31
祁县严格落实“河长制”筑牢防汛“安全堤”… 32
韶山灌区下好河长制“五步棋”绘好灌区山水画廊 33
集安市落实河长制工作纪实 36
寻甸“四个坚持”推进“河长制”实现“河长治” 38
沅陵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守护好绿水青山 42
奉节县做深做实河长制工作 46
南通市优化“河长制”呵护“河长治” 48
泸溪县推行河长制工作纪实 50
长春市宽城区河长制“治”出水清岸绿景美新画卷 52
双鸭山市全力推行河长制携手共建幸福河
双鸭山市河湖长制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聚焦“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围绕河湖长制“六大任务”,强动力、增活力、提效力,以“六劲”为总领,按照“全市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三航行动再出发” 的要求,以勇于“自我革命”再较真的精神,推进工作再落实,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高位推动,发挥河湖长制平台作用
依托河湖长制工作平台,采取通报、督办、约谈等方式推进河湖长制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我市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制体系,712名河湖长履职尽责,发挥河湖管理保护“头雁”作用,履职上岗,累计巡河26180次,巡查发现并解决河湖问题457个。全市河湖水域面貌得到全面改善。
二、部门联动,强化联防联治协作机制
全面提升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协同联动配合能力,市河湖长办、公安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联合出台河湖管理保护协同工作机制,强化多部门协同发力,跨区域联合共治,全市清理河湖“四乱”问题738个,整治碍洪突出问题27个,溯源整治入河排污口457个,查处涉水案件112个,清理非法围堤193.07 公里,清理违建12.53万平方米,解决历史遗留水利顽疾。持续推进“四长一员” 暨“河长+民间河长+警长+检察长+保洁员”护河模式,加大对安邦河、挠力河等重点河流水环境整治力度,全面建立河湖长效保洁制度,建立队伍86个,保洁长度累计2232.2公里,全面打通河流保护“最后一公里”,打造河湖治理保护的新格局。
三、多措并举,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
我市河湖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按照省总河湖长第1至第6号令工作要求,多措并举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开展“亮剑护河”、河湖“清四乱”、“取用水专项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等10余项行动,目前,全市列入国家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的6个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66.7%;地下水用水量从10.33亿立方米降至9.10亿立方米;落实各项资金治理侵蚀沟188条;修订完善7条市级河流“一河一策”,靶向问诊河湖问题;全面建立库长制,设立水库库长38人;完成34572个小微水体疑似图斑核查工作,建立2548个小微水体河湖长制管护体系实现河湖长名录全覆盖,并提前完成42个
小微水体年度治理任务;以饶河县为试点构建“多长合一”生态管护体系。河湖管理综合保护效能不断提升,为建设现代化美丽多彩双鸭山筑牢河湖生态屏障。
四、全民参与,形成全面治水管水新局面
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净滩行动等活动,广泛开展河湖长制、节约用水、生态环境保护等宣传活动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乡村的“五进”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在全市上下掀起爱水、节水、护水的热潮,共吸引562名“记者”河长、“银发”河长、“河小清”志愿者等社会各界人士自发参与到河湖保护中,其中安邦河民间河长张志全荣获全国“最美河湖卫士”称号。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逐步形成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新风尚。
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双鸭山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将持之以恒担负起河湖管理保护的ZZ责任和历史使命,系统推进、主动作为、开拓创新,进一步发挥河湖长制优势,积极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幸福河湖, 不断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
写在濮阳连续三年荣获省级河长制工作考核优秀等级之际
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河长制为牵引实现“河长治”,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治本之策。作为一座因水而生、因水而美的生态城市,自2017年起,我市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重大决策部署,坚持走绿色发展道路,不断让河长制在龙都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近日,省河长制办公室印发通报,我市再度荣获省级河长制工作考核优秀等级。至此,我市已连续三年荣获省级河长制工作考核优秀等级。这不仅是对我市实行河长制各项措施的认可和肯定,也是对我市继续纵深推进河长制工作的激励和鞭策。
一、加强顶层设计,布局河长制落地生根
2017年7月,我市出台《濮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2020年10月,印发《关于建立濮阳市河湖管护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压实各级河长责任;2023年6月,对市级河长及负责河流进行调整,所有X政领导全部担任市级河长,责任分工更加科学精准在一项项政策文件出台、推进的过程中,全市河长制工作实现了夯基垒台、立柱架梁。
为让河长制在全市范围落地生根、取得实效,市委、市政府科学布局、精准施策,常态化组织河长定期巡河,倾注了前所未有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市第一总河长、总河长联合签发1号、2号总河长令,进一步强化河长巡河履职担当,规范履职方式,明确巡河频次,保证巡河质量。市第一总河长、总河长率先垂范带头巡河,发现问题现场研究解决。各级河长奔赴各自负责的河流,用脚步丈量河段,用责任守护碧水。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年均巡河25万余次, 营造了常态化巡河氛围。
二、强化高位推动,治水生态环境全面改善
河湖治理,问题在水里,根子在岸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推进河长制重点难点工作。今年以来, 市第一总河长、市委书记万正峰,市总河长、市长朱良才多次采取“四不两直” 方式赴现场调研督导河长制工作,强调要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机遇,加大巡河督导和执法检查力度,统筹抓好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为加快推动绿色发展提供坚实水安全支撑。
2018年以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河湖“清四乱”、黄河“清四乱”歼灭战等专项行动,综合运用卫星遥感、空中监测、地面监控、河长巡河以及上级交办、舆情反映、群众举报等方式进行全面排查认定和清理整治,集中解决严重阻水、污染河道、影响生态环境等突出问题,建立河流“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机制。
伴随着机器轰鸣声,一座座违建被拆除,一道道非法围堤被扒掉,一片片阻碍行洪的高秆作物被清理,全市共清理河流“四乱”问题411余处,其中黄河滩区26座砖瓦窑厂全部清除,困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一些重大顽疾得到彻底整治,河湖生态环境大幅改善,全市8个国(省)控水质断面稳定达标。
三、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管护质效不断增强
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我市进一步加强巡河、督导、联动、考核常态化规范化管理,探索建立河长制“三单两函一令一报告”(“三单”指河长巡河履职提醒单、问题交办单及催办单,“两函”指交办函和催办函,“一令”指河长令,“一报告”指问题整改报告)工作法,实现交办问题、跟踪督导,反馈意见、闭环管理,确保问题整改落实。
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监察监督有机衔接,年办理案件70余起,严厉打击了涉河违法行为。推行“河长+网格长”等工作机制,全市共设立网格长64名、网格员128名,实行市包县、县包乡工作机制,构筑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河湖管理保护监管网格。
建立“河长+护河员”“河长+民间河长”机制,聘用护河员、民间河长3500 余名。护河员、民间河长每天坚持到河道巡查几圈,捡拾垃圾,劝导不文明行为,开展河流日常管理维护,进一步提升了河湖管理水平。
推进建立跨地区河湖长制工作联动机制,与安阳市、鹤壁市签订河湖长制工作协助机制协议,与山东省聊城市签订边界河湖管理保护联系合作协议,以充分发挥河长制平台作用,推动各方不断提升河湖管护水平。
四、统筹整治城乡河湖,幸福指数节节升高
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四级河长齐抓共管、上下联动,从建机立制到重拳治乱,河长制的管护范围由主要河流向农村河湖、小微水体延伸,实现了全水域覆盖、大小河湖同步治理,全市河湖管理工作也已进入到全面强化、标本兼治、打造幸福河湖的3.0版本的新阶段。
借助河长制平台,我市将坑塘管理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对每个坑塘都设立坑塘长,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坑塘长”的坑塘管护模式。通过水系连通工程、美丽乡村建设、文化广场建设等工程项目共同推进坑塘治理工程,2021年以来共整合资金1.28亿元,建设美丽坑塘124处,实现了整治一个坑塘、完善一批基础设施、打造一个美丽乡村的目标。目前,全市248名坑塘长已全部上岗履职,开展日常巡查管护和宣传,让每个坑塘都有了“管家”。
2022年,我市发布第6号总河长令,按照“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科学水管理”的标准,全面推进幸福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