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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日报/2022 年/10 月/14 日/第 002 版玉溪新闻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 2021 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2 年 9 月 8 日在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玉溪市审计局局长 杨文钦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 2021 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2021 年, 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按照省审计厅、 市委、市委审计委员会、市人民政府的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意见,立足“ 经济监督” 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助力全市“ 一极两区” 建设及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1 年 7 月至 2022 年 6 月,市审计局共实施审计或调查项目 42 项,查出违规金额 5.26 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 103.44 亿元、非金额计量问题 262 个。审计处理应上缴财政 2.04 亿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 0.26 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核减 0.21 亿元。促进增收节支 2.35 亿元,其中:已上缴财政 67 万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 2.35 亿元(含以前年度应归还金额)。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20 件。提交信息简报、专题报告、综合性报告 57 篇,被上级审计机关及市委、市政府批示、采用 24 篇(次) 。
审计结果表明,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扎实做好“ 六稳” 工作、全面落实“ 六保” 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推进“ 一极两区” 建设,全市经济持续稳定恢复,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总体良好。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主要对 2021 年度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及 1 个县 2020 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2021 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 273.98 亿元,支出 268.79 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 100.04 亿元,支出 99.80 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 810 万元,支出总计 810 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 83.04 亿元,支出 94.59 亿元。
(一)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及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发现的主要问题:存量资金未安排拨付完毕 2654.57 万元;应缴未缴预算收入 613.06 万元;违规向预算单位实拨资金 1.10 亿元;转移支付资金下达不及时 4.60 亿元;编外用工规模不降反增。
(二)某县人民政府 2020 年度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发现的主要问题:违规调入资金 5.79 亿元;违规调整预算支出科目 2.05 亿元;部分项目支出未纳入项目库管理 3.76 亿元;未经县人大批准增加或减少项目预算支出 3000.87 万元;将应由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等列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196.73 万元;年初预算未细化到部门或项目,代编预算规模较大,达 6.09 亿元,比上年增加 5.83 亿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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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对 4 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及其所属的 20 个二级预算单位 2021 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绩效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某局及所属单位未按规定及时清理项目库、13 个项目未完成绩效目标、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 18.24 万元、未登记股权投资 30万元。二是某单位所属的展演中心印制纪念册支付 9.88 万元未进行政府集中采购。三是某局项目绩效评价不精准。
(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主要对 3 个学校及 2 个单位近三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某
学校存量资金及小卖部经营利润未及时上缴财政 49.29 万元、未按合同约定收取某民办中学学费
及住宿费等289.38 万元、违规向教师发放津补贴等37.60 万元。 二是某单位无依据发放劳务费38.48
万元、超预算列支费用 21.75 万元、应纳入收支核算的款项列往来款核算 32.58 万元。三是某学
校应缴未缴财政收入 39.84 万元、应收未收工程履约保证金 25.97 万元、往来款长期挂账 24.85 万
元。四是某学校未按时限要求收取履约保证金 20.52 万元。五是某单位未按权责发生制核算收入
80.72 万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优化营商环境及减税降费审计情况
通过专项调查及结合审计的方式对优化营商环境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重点调查 26 家单位及 4个省级工业园区。发现的主要问题:
1.深化“ 放管服” 改革方面。某局下放至红塔区人民政府的 3 个行政权力事项未办理移交手续、主管的 2 个企业用水或用气报装流程不符合相关规定;某局办理的 52 个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未纳入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审批;某局对同一企业多次开展不同事项的抽查,增加企业负担;两所学校未及时更新招生简章中关于职业资格承诺的内容。
2.优化营商环境方面。4 个工业园区招商引资政策执行及要素保障不到位。一是某县扶持产业发展政策存在滞后性,未制定优惠政策的兑现办法和产业项目投产运营后的监管机制等,在依法依规发挥财政资金对于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和效益性方面存在风险隐患。二是 3 个工业园区应兑未兑各类扶持奖补资金 1.90 亿元。三是 3 个工业园区 12 个项目土地要素保障不足,未供地约598.98 公顷。
3.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方面。一是将应由财政承担的费用转嫁由企业承担。主要是 7 个县生态环境分局 99 项专家评审费均由建设单位或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承担。二是减税降费政策执行不到位。某县 4 个单位应减免未减免国有经营性房屋租金 69.61 万元。
(二)省级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及建设成效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重点审计了 4 个省级工业园区 2019 年至 2021 年招商引资及建设成效情况,共抽查 25 家单位、114 个项目,抽审资金 2.22 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金及财务管理方面。一是某工业园区应收未收土地价款 5603.55 万元、应缴未缴 2012 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 2472.01 万元;某工业园区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及违约金 188.51 万元。二是某工业园区 2 个项目建成投产后停产,财政扶持资金 601.87 万元未发挥效益。
2.招商引资成效方面。一是 4 个工业园区 19 个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二是某工业园区 2 个项目未取得环评批复便开工建设,1 个招商引资项目企业长期占用土地、历时十年未开工建设。
(三)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审计情况
对云南省 2021 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市财政预算未分配及下达不及时 8.91 亿元。二是某学校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111.62万元。三是 11 个单位就业补助等 27 项专项资金 3672.34 万元尚未支出或支出率较低。
(四)“ 三湖”“ 十三五” 水环境保护治理绩效审计情况
对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 十三五” 水环境保护治理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某湖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等 4 个项目资金拨付不到位 3440.32 万元。二是某单位违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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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项目资金 1200 万元。三是某单位拖欠某湖截污及湖滨带修复工程款 1365.04 万元。
(五)全省“ 十三五” 水网基础设施工程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主要对 2 个县的 2 个水库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2 个水库已超合同工期 31 个月以上,且水土保持工作措施滞后,未能有效发挥投资效益,影响了全市“ 十三五” 水利发展规划建设目标如期完成。二是资金管理不规范。2 个水库管理局违规扣留施工单位待结算价款、竣工资料整编保证金等 1305.37 万元;某水库管理局未设置专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