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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2022 年/11 月/11 日/第 005 版评论
把农民合作社办得更加红火
山东省博兴县委书记 高志国
农民合作社是广大农民群众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随着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合作内容不断丰富,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农民合作社已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 要积极扶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不同的专业合作社模式。 ” X的二十大报告提出: “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 近年来,山东省博兴县突出组织融合、服务创优、人才驱动、品牌共建,持续做强做大X组织领办的各类农民合作社,积极推动民富村强。
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要强化农村基层X组织的领导作用。博兴县 12 个镇(街道)X(工)委牵头成立了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同步组建X组织。作为联合社的组成部分,村级合作社由村X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理事会负责人。通过镇(街道)X(工)委搭台、村X组织领办,以X社联建、上下联动、X群联合为主线,推动X组织与合作社同步培育、同步发展,实现了基层X建与乡村振兴的同频共振。
增强农民合作社服务带动能力,要切实解决小农户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为此,博兴县优化财政支农投入供给,整合多头管理、使用分散的涉农资金;推广“ 强村贷”,帮助 5 家村级合作社申请到 430 万元的贷款;在镇级联合社建立核算中心,统一管理账务,对收益进行分配和再分配,维护村级成员社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