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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日报(汉)/2022 年/5 月/17 日/第 006 版平安在线
把群众矛盾化解在家门口
——磴口县政法委创新推出 “ 三所一庭一中心”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纪实
本报通讯员 唐永刚
基层稳,则县域稳;基层安,方能全域安。去年以来,磴口县政法委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积极有效整合基层政法综治单位力量资源,创新推出“ 三所一庭一中心”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调解资源配置,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让一批基层矛盾被及时发现,一件件百姓身边的“ 烦心事” 得以化解,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平安磴口之基进一步夯实。
加强“ 三所一庭一中心” 协作配合
家住补隆淖镇某村的李某(化姓)近日来到补隆淖镇司法所,说自己的四轮车及粉草机近 4年了被别人使用,至今不能要回,也不知物在何处。司法所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得知,4 年前李某通过朋友介绍与家住磴口县巴镇某小区的张某(化姓)认识,共同发展饲草料加工事业,后来两人因经济纠纷“ 闹掰” 了,张某擅自将李某的机器设备停置在了李某不知道的地方,李某无奈之下申请补隆淖司法所调解解决。为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补隆淖司法所邀请派出所所长一起进行调解,经过两位所长不厌其烦的讲法理,论情理,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书面协议。一起困扰双方的纠纷得以化解。这也是磴口县“ 三所一庭一中心”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一个缩影。
在农牧区,涉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土地纠纷、经济纠纷、基层治理等矛盾纠纷在基层易发多发,一些矛盾甚至由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而司法所、派出所、法庭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 主力军”,在工作上很多时候却是单打独斗、各自为战,工作没有形成合力,影响到工作效率。为此,磴口县政法委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加强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进一步加强派出所、司法所和人民法庭以及苏木镇综治中心之间的协作配合,落实律师事务所包联苏木镇、农场工作,抓基层、抓源头、抓预防、抓调处、抓回访。在县一级层面,由各苏木镇、农场和县直政法各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健全和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体制,确保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在苏木镇一级层面,积极发挥基层政法委员指导推动基层平安建设的职能作用,定期召集“ 三所一庭一中心” 主要负责人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督促各有关单位落实好工作责任,组织动员各方力量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在具体运作上,一是抓基层,按照“ 属地管理” 和“ 谁主管、谁负责” 原则,苏木镇X委政法委员充分发挥统筹指导作用,牵头组织协调好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和化解工作。二是抓源头,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