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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日报/2022 年/8 月/8 日/第 008 版政务
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情况的工
作报告
——2022 年 6 月 29 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建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作关于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
策情况的工作报告。
一、提高ZZ站位,更新司法理念
少捕慎诉慎押是X和国家确立的刑事司法政策,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是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立之后的又一项重大刑事司法政策。2021 年 4 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明确提出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少捕慎诉慎押从刑事司法理念上升为X和国家的刑事司法政策。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积极争取X委、人大及社会各界支持,推动少捕慎诉慎押提质增效。一年来,两级检察院先后向同级X委和人大汇报少捕慎诉慎押工作 20余次,对市人大常委会专项调研意见建议进行全面落实整改,组织召开“ 真抓实干每一天、项项进步 2022 年” 及刑事检察工作部署会、调度会、会商会等 10 余次,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摒弃“ 重打击、轻保护” 的传统追诉观念,对轻微案件能不捕的依法不捕,能不诉的依法不诉,能不羁押的依法不羁押。
二、聚焦主责主业,维护社会稳定
——持续做优认罪认罚工作。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落实少捕慎诉慎押政策的重要抓手,全面推行“ 2233” 工作法(即:“ 两集中、两简化、三保障、三助力”),确保应用尽用,规范适用。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没有重新犯罪;作出不捕决定、决定变更逮捕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没有“ 脱保” 情形发生。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的案件,在节约司法资源、纠正“ 以捕代侦”“ 久押不决” 等司法顽疾的同时,有力推动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减少当事人诉累。
——扎实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认真落实专项活动各项要求,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实质化、常态化运行,采取“ 一调查、二翻阅、三听取” 方式,对预备犯、中止犯,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从犯,过失犯罪,有悔罪表现的轻微刑事犯罪,准确把握社会危险性条件,尽量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有力解决构罪即捕、一押到底等突出问题。
——强化机制制度保障。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密切沟通,采取联合会商、提前介入、同堂培训等方式,统一执法理念和标准。严格落实轻罪案件相对不起诉、非羁押诉讼工作有关指导意见, 会同市公安局、 市中级法院、 市司法局印发 “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实施办法”。昆区检察院等 6 个基层检察院分别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会签《关于办理刑事案件适用逮捕措施的实施意见》等 8 项工作机制。两级检察院全部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立健全工作衔接、数据共享机制,共同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加强检律互动,充分尊重并保障辩护人阅卷权、会见权,认真听取律师意见。以公开促公正,对被害人不谅解或不同意从宽处理拟作不起诉的,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等进行公开听证。狠抓防止干预司法“ 三个规定” 贯彻落实,对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做到“ 应记尽记、逢问必报”,筑牢司法廉洁“ 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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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
三、依法能动履职,推进诉源治理
——把“ 案结事了人和” 贯穿司法办案始终。注重促进“ 天理国法人情” 有机融合,既突出办案力度,又体现法律温度,既解开群众“ 法结”,又注重打开当事人“ 心结”,以“ 求极致”“ 止于至善”“ 如我在诉” 的态度和责任感办好每一起群众身边的“ 小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石拐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七旬老人盗窃一部价值 3800 元手机的盗窃案时,综合考量情理法,在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基础上,依法对嫌疑人作不起诉决定,既依法办案、又充分释放司法温情。开展诉源治理专项工作,举办诉源治理典型案例演示汇报会,将近年来办理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诉源治理典型案例汇编成册、指导实践,引导检察人员把司法良知和人文关怀融入司法办案实际,以“ 求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