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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会计报/2024 年/2 月/2 日/第 014 版税务筹划
内蒙古税务 20 条举措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报记者 李嘉亮 通讯员 闫敏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近日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通过 4 方面 20 条有力举措,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实现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优惠政策精准落实民营企业减税降负
降低民营企业的经营成本,让他们收获实实在的优惠。《若干措施》中提出,要精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促进民营企业减税降负。文件中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都有相应的优惠政策,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200 万元部分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等。
“ 这些政策均为普惠性税费优惠政策,可以有效减轻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负担。”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赵晗表示。
《若干措施》还提出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 100 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对月销售额不超过 3 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车船税适用税额按照现行车船税适用税额的 50%征收等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减轻民营企业税费负担。
赵晗介绍,《若干措施》规定进一步精简享受优惠政策办理流程,提升退税效率,完善减税降费红利账单推送机制,探索针对民营企业的特色化红利账单推送服务,借助红利账单进一步提升税企沟通质效,持续增强民营企业获得感。
“ 税务部门将运用纳税人学堂、12366 纳税服务热线、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等媒介开展税费优惠政策宣传,对重要专项政策要进行专题辅导,通过‘ 政策找人’ 确保优惠政策直达快享。” 赵晗说。
在数据筛查时,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税务部门发现个体工商户温州二井建设有限公司驻内蒙古黄岗矿业公司施工处申报时缴纳个人所得税 38 万元,由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200 万元,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减免税额近 12 万元。于是,税务部门组织工作专班对该纳税人进行政策专项解读和辅导。施工处财务人员宋学新表示,这一优惠政策延续到 2027 年底,对单位缓解资金压力带来了很大帮助,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