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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报/2024 年/1 月/11 日/第 003 版回望 2023
辽宁 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蓄势赋能
辽宁省民政厅
推动养老服务普惠可及、助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营造“ 乐善辽宁” 良好氛围⋯ ⋯ 2023 年,辽宁省民政系统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担当作为谋发展、强化创新求突破,为增进民生福祉持续发力。
优化供给 推动养老服务普惠可及
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将其纳入《 “ 十四五”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纳入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2023 年,辽宁省民政厅全力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省现有各类养老机构 2270 家,床位 20.96 万张;共有社区日间照料室、老年人活动室、老年食堂等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12740 个,总床位 4.74 万张。
2023 年 8 月,辽宁省民政厅会同沈阳市政府指导市民政局、皇姑区政府、辽宁省养老服务业联合会举办“ 牡丹赋能” 创新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主题活动。沈阳市、鞍山市、抚顺市等签署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养老服务一体化合作协议,以沈阳为中心,推动形成相互支持、全域一体、密切配合的都市圈养老服务一体化格局;辽宁省养老服务业联合会与浙江、广东等签署旅居养老战略框架合作协议,搭建旅居养老资源共享平台;辽宁省养老服务业联合会与中国医科大学、鞍山师范学院等 8 所高(中)等院校签署产教协研融合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培养养老服务人才,扩大就业创业。相关单位签署《“ 让爱回家” 1+1+5+N 网兜式关爱体系协议》《皇姑区构建四级“ 直链式居家养老院” 行动计划》 《农村养老服务试点合作协议》 。活动公布了首批在全国遴选的 22名辽宁养老智库专家名单,并召开牡丹论坛和圆桌会议研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和建议。通过本次活动,凝聚起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与此同时,辽宁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资金保障,扎实做好基本养老服务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省民政厅、省委政法委等出台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省民政厅和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的通知》 ,省民政厅制定养老服务市场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省民政厅还下发了《养老机构精神慰藉服务规范》《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规范》 《失能老人照料服务规范》等 6 个标准,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省财政安排补助资金 3000 万元,补助 1.5 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省民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养老服务项目 13 个,下拨补助资金 6600 万元,支持各地完成 109 所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维修改造。
规范引导 助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2023 年,辽宁省民政厅多措并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在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中建功立业。
提高站位,动员引导发挥作用。辽宁省民政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的指导意见》 ,召开全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动员大会。同时,搭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组织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帮扶对接签约,在高校建立社会组织人才培养就业服务基地。全省社会组织参与协助招商引资项目 269 个,组织开展乡村振兴项目 660 个;面向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服务 945 场次,实际招聘 8260 人;捐赠款物 3.08 亿元,提供社会服务 10.21 万次。
依法规范,推动健全内部治理。辽宁省民政厅制定《辽宁省社会组织换届指引》 ,修订《全省性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指引》和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编发 33 个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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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等,对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监督和运行机制作出全面规范。同时,印发社会组织收费指引、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指引等,引导社会组织规范开展活动,对全省性社会团体在任负责人违法违纪情况进行核查。举办全省性社会团体法人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