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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消防宣传工作的通知
随着清明节的临近,前往扫墓的群众日渐增多,而春季风干物燥是火灾的高发期,为减少和遏制这一特殊时期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面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消防宣传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消防义务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宣传培训制度
各地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的消防宣传工作,努力用消防宣传有效降低火灾事故的发生率,要在已经建成的消防志愿者、专兼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伍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要紧紧抓住农村消防组织这支宣传力量,指导各地建立农村消防组织机构和消防宣传教育制度,制订村民防火公约,成立村民义务消防宣传巡查队,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指导村民委员会及其他村民自治组织利用民风习俗,通过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带动村民共同遵守防火公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短信、微信等宣传媒介,向广大居民群众宣传防火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清明节”期间禁止上坟烧纸、烧香、燃放鞭炮、野外吸烟等违反森林法规行为。同时,要在进入坟区的主要道口采取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手段,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火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