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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团结报/2024 年/3 月/19 日/第 002 版专页
德宏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2024—2026 年)实施方案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2024—2026 年) 的通知》要求,深刻汲取北京丰台长峰医院“ 4· 18” 重大火灾事故、山西吕梁永聚煤矿“ 11· 16” 重大火灾事故、河南方城英才学校“ 1· 19” 重大火灾事故、江西新余佳乐苑临街店铺“ 1· 24” 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苑小区“ 2· 23” 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着力完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优化消防力量和装备建设布局、建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增强社会消防安全意识、构建消防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全面提升我州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X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夯实消防工作基础,切实提高社会面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效,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全面增强服务保障我州“ 三个示范区” 和“ 三支柱一标杆” 建设的能力,以高水平安全保障德宏州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 2026 年底,城乡消防安全布局更加合理,公共消防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消防综合监管体系更加完善,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更加专业,公民消防安全素质进一步提高,年均 10 万人口火灾死亡率控制在 0.18 以下,年均 GDP 火灾损失率控制在 0.06‰以下,年均人为因素火灾发生率控制在 0.55 以下,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州消防安全治理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更加适应。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消防安全领导
1.强化消防安全领导责任。各县(市)要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部署开展本地区三年行动计划,督促行业部门和乡镇(街道、农场)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每半年召开 1 次消防工作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每半年至少听取 1 次消防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视情况召开办公会,协调解决消防工作突出问题。每年把消防工作纳入政务督查内容,定期督促检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健全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运行制度和督办交办制度,完善信息互通、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组织调查处理造成人员死亡或产生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对发生亡人火灾或产生社会影响的火灾以及火灾多发地区,及时约谈下级政府分管负责人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纳入X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
2.编制实施消防工作规划。落实省、州两级《“ 十四五” 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各项任务。及时启动编制“ 十五五” 消防工作规划并纳入州、县重点规划目录清单;制定德宏州消防规划建设项目的年度实施计划,滚动安排消防重大项目任务,列入本级重点项目库。将消防布局、消防车道、消防站点、消防通信、消防装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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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专篇(专章) 。到 2024 年底,完成州、县两级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纳入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和国土空间规划“ 一张图” 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完成乡镇级消防规划列入本级国土空间规划,形成专篇(专章) ,在国土空间详细性规划中有效落实,定期开展评估检查,保证规划实施落地。
(二)夯实消防安全基础
3.完善消防安全法规标准。根据《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修订情况,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宣传贯彻工作方案,认真落实消防部门综合监管责任、各行业部门“ 三管三必须” 责任,督促、指导社会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结合德宏实际,提请政府出台与国家法规制度相衔接的消防员(专职消防员)职业荣誉、退转优抚、养老医保等地方规范性文件,并保障落实到位。制定《德宏州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一批符合德宏实际的地方规范性文件,适时修订完善《德宏州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 。
4.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结合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9 部门《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德宏州“ 十四五” 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把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经费纳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予以保障,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更新改造、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建设或升级改造、消防水源建设和为民办实事项目统筹推进,发动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等场所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明显改善,老旧场所早期报警和灭火装置安装比例显著提升。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等 16 部门《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德宏州学习推广浙江“ 千万工程” 经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装备等重要内容纳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 多规合一” 实用性村庄规划,农村消防供水设施纳入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工程同步建设,结合乡村房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住房城乡建设、能源等部门和供电等单位要在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推动电力用户完善电气线路穿管保护措施,加强电气安全技术服务指导和日常用电用气检查监测。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全州有条件延伸铺设市政供水管网的农村全部完成市政消火栓建设,乡镇通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30 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兼顾消防车通行需要。2026年 12 月 31 日前,基本完成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等基础设施建设。
5.加大消防科技和人才培育力度。实施指战员“ 学历提升” 工程,鼓励指战员参加消防管理、救援技术等相关学历继续教育,参加与履职岗位密切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参加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等国家统一认证资格证书考试。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推荐优秀消防技能人才参评德宏州凤尾竹育才项目“ 首席技师”。将消防科技创新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和州级科技计划。
(三)增强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质效
6.强化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的要求,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对涉及环节多、范围广、责任模糊的行业领域,按照“ 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 的原则,厘清职责、明确责任重点,重点围绕“ 一件事” 全链条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和服务职责,细化制定行业火灾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2025 年,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消防等部门围绕培训、发证、使用、管理等环节,建立健全电气焊作业“ 全链条”安全监管体系。2026 年,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民族宗教、农业农村、消防等部门建立健全“ 四名一文一传” 消防安全“ 全链条” 管理体系。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消防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工作。
7.加强“ 三大经济” 消防安全监管服务。行业主管部门要围绕发展壮大“ 三大经济”,紧密结合我州“ 三个示范区” 建设,健全消防安全服务保障机制。能源部门要在审批环节严格把关“ 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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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水” 等新能源项目的消防安全。文化和旅游部门要督促指导 A 级旅游景区、文物建筑、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等有关经营主体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将消防安全条件纳入旅游行业评星评级内容。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指导园区、口岸等将消防安全纳入建设项目内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要督促指导工业领域重点企业排查治理火灾隐患,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布局调整,提高企业本质消防安全水平。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能源、消防等部门要健全重大项目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常态化管理机制,服务保障列入省级、州级重点项目建设工程安全实施。消防部门要研究制定服务口岸经济、园区经济便民利企有关工作措施,加强对单位企业的消防服务指导。
8.规范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各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要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开展防火巡查、加强人员培训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