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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日报/2024 年/3 月/27 日/第 004 版国内国际
南昌市住房公积金 2023 年年度报告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 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南昌市住房公积金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 29 名委员,2023 年召开 1 次会议,审议通过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 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执行情况和 2023 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审议通过市财政部门关于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 年度会计决算审核报告,以及市审计部门关于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 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 市中心”)为直属南昌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 10 个科室、5 个县(区)办事处及省直、铁路 2 个分中心。从业人员 180 人,其中,在编 92 人,非在编 88 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3 年,新开户单位 4575 家,净增单位 3764 家;新开户职工 12.18 万人,净增职工 6.89 万人;实缴单位 19926 家,实缴职工 100.30 万人,缴存额 215.51 亿元,分别同比增长 17.39%、3.62%、3.28%。2023 年末,缴存总额 1805.19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3.56%;缴存余额 654.55 亿元,同比增长 9.97%。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 2 家。
(二)提取:2023 年,44.47 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 156.17 亿元,同比增长
18.92%; 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 72.46%, 比上年增加 9.53 个百分点。 2023 年末, 提取总额 1150.6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5.70%。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70 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80 万元。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多子女家庭,贷款最高限额上浮 20%。
2023 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2.42 万笔、139.32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28.72%、36.49%。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1.86 万笔、 105.19 亿元, 省直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0.56 万笔、 34.13亿元。
2023 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 56.18 亿元。其中,市中心 41.03 亿元,省直分中心 15.15 亿元。
2023 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27.14 万笔、949.58 亿元,贷款余额 488.50 亿元,分别比
上年末增加 9.79%、17.19%、20.5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 74.63%,比上年末增加
6.53 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 11 家。
2.异地贷款:2023 年,发放异地贷款 712 笔 41286.20 万元。2023 年末,发放异地贷款
总额 105332.60 万元,异地贷款余额 93063.32 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3 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 0 笔 0 万元,当年贴息额 0 万元。2023 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 5931 笔、219844.40 万元,累计贴息 6888.06 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3 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 178.34 亿元。其中,活期 0.24 亿元,1 年(含)以下定期 79 亿元,1 年以上定期 79.9 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9.2 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3 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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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 74.63%,比上年末增加 6.53 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业务收入: 2023 年, 业务收入 194228.07 万元, 同比增长 8.88%。 其中, 市中心 136608.82万元,省直分中心 57619.25 万元;存款利息 49704.95 万元,委托贷款利息 142294.05 万元,其他2229.07 万元。
(二) 业务支出: 2023 年, 业务支出 102186.82 万元, 同比增长 12.40%。 其中, 市中心 73830.55万元, 省直分中心28356.27 万元; 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94308.98 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6956.74万元,其他 921.10 万元。
(三) 增值收益: 2023 年, 增值收益 92041.25 万元, 同比增长 5.21%。 其中, 市中心 62778.27万元,省直分中心 29262.98 万元;增值收益率 1.47%,比上年减少 0.09 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3 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16800.14 万元;提取管理费用 5551.61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69689.50 万元。
2023 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 5551.61 万元。上缴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91650.16 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南昌市财政局 34237.42 万元,市中心根据移交协议划转铁路分中心历年结存廉租资金 35500 万元至南昌铁路局, 省直分中心上缴江西省财政厅 21912.74 万元。
2023 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110949.80 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635602.04 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 448518.83 万元,省直分中心提取 187083.21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