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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礼多少钱属于行贿,被抓?
随着国家反腐力度的加大,收礼送礼的风气被踩了急刹车,很多人想通过硬通货和小海鲜来拿下干部已经行不通了。
现在有原则的领导是越来越多,现在很多人还是运用老思路行不通了,以前很多人靠硬通货、小海鲜去铺路搭桥,屡次都能够出奇效,于是一招鲜吃遍天,遇到相关事宜就想到小海鲜来开路,当你靠这些来进步或者来围猎干部的时,其实风险是极大的。
很多人反映提拔送礼好像不管用了,送礼的时候很多人都会被领导婉拒,因为一是领导也要考虑风险的问题,第二就是对方要的你不一定给得起,你那点东西说实话对方可能看不上,对方看得上的你又不一定有,第三个是就是通过送这种手段建立起来的感情其实是非常脆弱的,并没有牢固的基础。
领导敢收你的小海鲜、硬通货,那么他也敢收其他人的小海鲜和硬通货。这种人出事儿是早晚的事,他出事以后,如果一股脑把这些年所有人送小海鲜硬通货的事全部都说出来,你势必会受到牵连。
那么你要掌握好界限,拿捏好分寸。
根据刑法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受贿金额在3万元以上,应当按照行贿罪来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一般来说,3万元是条红线。
另外如果有特别情形,一万以上,包括1万整,不满3万,也要追究刑事责任。这些特别情形满足一个就成立。第一个情形是向三人以上行贿的第二个情形是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第三是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第四是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第五是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第六是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以上不满一百万的。另外,被国家工作人员勒索而被迫交付财物的,只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情况下,才能构成行贿罪,如果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这些都是比较严重的情形。
行贿罪的构成必须要有一个条件:谋求不正当利益。
什么是“不正当利益”?这是官方的解释违反所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以及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提供违反这些规定的帮助或者方便条件的,都是不正当利益。还有,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首先行贿必须是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个跟受贿是不一样的。如果谋取的是正当利益,收钱的人是受贿犯罪,但是送钱的就不是行贿罪。但是我们说礼下于人,必有所求,如果你送礼送日常,金额也不大,也不和领导提任何要求,或许不给你算,要掌握好界限,拿捏好分寸。
所以说送礼不求人,求人不送礼,大环境越来越好,刹住了送礼收礼的风气,是个好事,可以试试精神送礼,要比提供小海鲜,硬通货稳当得多,也要更安全得多,另外也更容易送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