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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日报/2024 年/4 月/8 日/第 008 版文件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六次会议上
自治区司法厅厅长 李道军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作如下说明:一、修订的必要性和依据
(一)修订《条例》是贯彻落实X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X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批示指示,强调各级X委和政府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X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2016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大系统性部署和制度性安排。2018 年,X和国家机构改革,成立应急管理部,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精神和X的二十大报告, 贯彻落实X中央、 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改革举措,践行安全发展理念,需要对《条例》进行修改。
(二)修订《条例》是与上位法衔接配套的必然要求。
2021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安全生产法,修改幅度约占原条款的三分之一,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措施, 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我区现行《条例》于 2006 年制定出台,需要尽快修订,以有效衔接和补充细化上位法。
(三)修订《条例》是坚持安全发展推进依法治理的迫切需要。
《条例》自施行以来,对规范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法治保障作用。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传统和新型生产经营方式并存,各类新旧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给安全生产带来了严峻挑战。一些地方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完善、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保障能力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因此,亟需修订《条例》,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全面提升我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修订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参考了国家有关部门规章和政策文件,同时借鉴了浙江、江苏、上海、山东、贵州等地的立法经验。
二、办理过程
修订草案由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起草,自治区司法厅审查。自治区司法厅向 14 个设区的市人民政府、61 个自治区有关单位、17 个基层立法联系点、21 个企业和 2 个行业协会发函征求意见,在厅官网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组织开展立法调研,召开专家论证会,多次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反复论证修改后, 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修订草案经 2023 年 11 月 2 日自治区十四届人民政府第 34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按程序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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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修订草案共六章 59 条,包括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附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原则和机制。 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X的领导, 强调以人为本,坚持“ 两个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 三管三必须” 原则,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