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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日报/2024 年/4 月/15 日/第 001 版
滁州市公开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中共滁州市委 滁州市人民政府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2023 年 7 月 3 日至 8 月 1 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报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问题整改作为坚定拥护“ 两个确立”、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 的具体体现,专题研究部署并逐项细化措施,制定了《滁州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 。目前, 《整改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同意,并在滁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滁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
《整改方案》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X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全国及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决抓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完善全市污染防治体制机制,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努力为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作出更多滁州贡献。
针对督察指出的 4 个方面 17 类问题,《整改方案》梳理形成了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56 项) ,逐一明确整改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做到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
《整改方案》提出了整改目标,一是全面彻底整改督察反馈问题。2024 年底前完成 45 个问题,2025-2027 年底前分别整改完成 6、3、1 个问题,剩余 1 个为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二是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到 2025 年,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不高于 35μ g/m3,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 81%,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功能初步恢复,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比例达到 75%以上,基本消除劣 V类断面和城市黑臭水体。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 100%,有效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逐步提高,力争到 2025 年达 43%,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三是进一步完善生态环保长效机制。完善生态环境监管机制,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强化规划环评作用,将源头预防落实到产业规划、城市规划、区域规划中。培育壮大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健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落实常态长效排查整治机制,督导督促各地各部门及时发现和整治本地本系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促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整改方案》提出了 4 个方面的整改重点举措。一是着力压实生态文明建设ZZ责任。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学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性、自觉性和主动性,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决落实X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坚决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