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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法治报/2024 年/5 月/30 日/第 003 版基层
三都自治县法院中和法庭:多措并举守护“ 水乡少年”
记者 杨杰 通讯员 刘椿林
近年来,三都自治县人民法院中和人民法庭在婚姻家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厚植家事少年审判法庭,深耕家事审判,加强制发“ 三书一令”,以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暨“ 奴睢法官” 工作站为载体,联合多方力量密织未成年人权益“ 保护网”,绘就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最大“ 同心圆”,形成司法保护、社会保护和制度保障相结合的多方联动,促进辖区少数民族家庭和谐建设,保障辖区内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 三书一令” 织密未成年人权益“ 保护网”
“ 离婚我没意见,但我要求女方和我每个月一起把费用转给我妈,由我妈照顾四个小孩,反正这几年小孩也一直跟随我妈生活⋯⋯” 5 月 17 日,中和人民法庭家事审判庭庭审现场多次传来被告杨某要求其年近 68 岁的母亲照顾孩子的声音。从原被告的陈述得知,近几年双方因在外地务工,后因家庭矛盾导致感情破裂分居至今,期间四个孩子一直由被告母亲代为照顾,原被告对孩子日常的生活学习关心很少。
在将近一个半小时的庭审时间里,为使双方认识到自己作为父母的“ 失职”,承办法官从法律角度对原被告进行了严厉批评,并当场向双方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庭审结束后,在得知双方三子近期出现辍学情况,为能使孩子尽早回归校园生活,法官向双方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并作出不同意双方离婚的民事判决。
三都自治县是典型的劳务输出大县,而中和人民法庭辖区聚居的水族、布依族群众因生活需要,常年在江苏常州、浙江安吉等地务工,孩子都留在老家由老一辈代管。两地分居、妇女群体挣钱能力、家庭地位及维权意识的提高,离婚案件越来越多,这些琐碎的家事案件背后不仅关乎当事人双方的情感纠纷,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及教育成为法官需要着重考虑的问题。
中和人民法庭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家事纠纷案件时,针对问题家庭及案件具体情况,及时制发“ 三书一令”。通过向家长及监护人制发《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未成年人关爱提示书》《家庭教育指导令》,向学校及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等,督促“ 失职” 父母依法“ 带娃”,促进社会营造良好的“ 护未” 环境。
凝聚合力 家庭教育指导呵护“ 幼苗” 成长
4 月初,韦某向中和人民法庭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潘某离婚,并要求双方所生育的 3 个子女均由被告抚养,“ 因为三个子女长期跟随潘某父母在老家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