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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日报/2024 年/5 月/30 日/第 007 版平安许昌
以法为盾助成长 用情用爱护花开
——鄢陵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侧记
本报记者 董全磊 通讯员 杨莹莹
把走错路的孩子拉回正途,助受伤害的孩子走出阴霾,为尽可能多的孩子点亮法治灯塔⋯⋯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鄢陵“ 检察人” 用情用爱、从未止步。
近年来,鄢陵县人民检察院以“ 鄢语花开”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为依托,深入践行“ 最有利于未成年人” 原则,坚持“ 法律守护成长、检爱成就未来” 理念,不断延伸职能,持续推进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全面司法保护,用专业、智慧和爱心织起安全防护网,努力让祖国的花朵快乐绽放。
惩教结合 挽救“ 迷途羔羊”
未成年人小明(化名)去年 7 月因参与抢劫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这段“ 不光彩” 的经历,让他经常做噩梦、不敢见人。
在检察办案环节,鄢陵县人民检察院“ 鄢语花开”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干警发现小明“ 不对劲儿” 后,立即联系社工,共同成立帮教小组,结合其成长经历、家庭关系等方面的情况,深入分析问题根源,为其量身定制观护帮教计划。他们多次对小明单独进行心理疏导,并对其母亲进行家庭教育和亲子沟通辅导,改善母子之间的关系。经过多方努力,小明变得开朗起来,信心一点点恢复。在大家的引导下,他积极学习灯光技术,目前已经成为一名出色的灯光师。
“ 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犯罪多在一念之间,用心挽救可促其改恶向善。” 鄢陵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宋卉冰说。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该检察院坚持“ 零容忍”,落实快速反应、提前介入等工作机制,从严惩治。对涉罪未成年人,该检察院既依法惩戒,又帮扶挽救,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全面开展社会调查、法律援助、观护帮教等工作,坚持不起诉宣布教育、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 三位一体” 工作模式,最大限度进行挽救。
“ 问题少年” 背后普遍存在家长管教方式不当、监护不到位等情形。为此,该检察院“ 鄢语花开” 未检工作室创新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模式,根据羁押和非羁押两种情况,为“ 问题少年” 制订个性化家庭教育方案。对在押人员,他们走进看守所进行管教帮扶、心理疏导,对孩子的父母进行教育指导。对非羁押人员,他们组织家长和孩子一起参与帮教活动,引导家长与孩子真诚、平等交流,并联合关工委、妇联等相关部门及社会公益组织,积极帮助孩子解决学习、生活、就业等方面的问题。
去年以来,该检察院帮教涉罪未成年人 25 人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及主题沙龙 12 次,发出督促监护令 9 份,使 10 个家庭重塑良好的家庭关系。
能动履职 守护“ 希望之花”
去年,鄢陵县人民检察院曾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办案中,该检察院“ 鄢语花开”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干警发现多名未成年人存在文身问题。由于心智不成熟,孩子们对文身的负面影响缺乏清晰认识。
结合调查情况,去年 6 月底,该检察院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督促辖区内的文身店自觉依规经营。收到检察建议后,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对县城内从事文身服务的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摸排。 检察官受邀同步监督, 并向文身店经营者宣讲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均承诺,自觉承担起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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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为他们营造适宜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社会环境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