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湖南法治报/2024 年/5 月/23 日/第 008 版司法专刊
以教育为钥 启新生之门
澧县司法局探索社区矫正教育新模式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罗霞 通讯员 李敏
“ 教育,是一束光,照亮社区矫正对象前行的道路;是一座桥,连接着他们与社会的融合;是一把钥匙,开启他们回归正常生活的大门。 ” 日前,澧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负责人柳玉清深有感触地说。
在社区矫正工作的实践中,教育是促进社矫对象加速自我改造、强化社会责任、增进法律知
识、缓解心理压力的关键环节。
近年来,澧县司法局以贯彻《社区矫正法》为主线,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逐步完善教育的方式方法,丰富细化内容形式,探索出了一套具有澧县特色的社区矫正教育模式。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提质增效。
聘请专业人才
激发教育矫正内动力
“ 自己从没想过还能走进教室,听专业老师的教育和教诲。在这里,我为自己之前的违法行为深感懊悔,希望这次社区矫正的经历,能扶正我未来的人生道路。 ” 社矫对象王某在自己的学习笔记中这样写道。
专业的事情需要专业的人来做。
澧县司法局不断创新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和分类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一方面制定社矫对象年度集中教育方案,聘请ZZ思想坚定的X校教师、法律知识渊博的骨干律师、就业岗位技能熟练的企业人员等专业人士,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就业培训、心理健康辅导以及社区矫正监管等方面进行备课授课。促进社矫对象增强身份意识,强化遵纪守法观念,主动积极改造,积极融入社会。
另一方面,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多年的骨干力量,根据犯罪类型的不同开展法律法规分类教育。根据矫正时段的不同开展入矫、解矫教育。根据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情况的不同开展警示教育。实现社矫对象分类教育的有效衔接和无缝对接。
柳玉清介绍,集中教育和分类教育的有机结合,最大程度地对社矫对象的思想认知和行为规
范进行有效改造,重塑了矫正对象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据统计,近年来,该局累计开展集中教育 17 场次,针对不同对象累计开展分类教育 35 场
次,涵盖习近平法治思想和X的二十大精神,以及《民法典》 《社区矫正法》等多部法律法规。
牵手社会组织
助力浪子回头加速度
“ 感谢政府和社会没有放弃我们,还这样帮助我们。” 面对前来家中走访的澧县社区矫正中
心工作人员为他带来的好消息,社矫对象范某较为激动。
范某独自抚养 80 多岁的老母亲以及两个还在读书的孩子,身负 40 多万元债务。每月收入入不敷出,言语中透露出悲观情绪。
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在走访中发现了这一问题。为此,县司法局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