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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法治日报/2024 年/5 月/6 日/第 004 版今日看台
找准矛盾“ 症结” 解开群众“ 心结”
——兴业县司法局能动司法成功化解纠纷二三事
本报记者 钟小伶 通讯员 刘亚琳
近年来,兴业县司法局能动司法,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情理法相融化解矛盾纠纷,在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同时,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得到当地X委政府及辖区群众的好评。
行政复议温暖农民工之心
“ 感谢兴业县司法局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公平公正,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让我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日前,一起工伤赔偿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李某辉将一面写着“ 青天有鉴司法为民秉公廉洁人民公仆” 字样的锦旗送到兴业县司法局工作人员手中。
李某辉是河南人, 在兴业县某铁路项目工地务工。 2022 年 1 月初, 李某辉在工作时不慎受伤,造成右手第 4 掌骨粉碎性骨折、头皮挫裂伤,入院治疗 9 天,住院费用暂由四川省成都市某劳务公司(以下简称劳务公司)垫付。2022 年 6 月 29 日,李某辉向兴业县某行政机关提交劳动仲裁裁决书等工伤认定申请材料。2022 年 7 月 25 日,该行政机关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但劳务公司认为该劳动仲裁裁决书有失偏颇,遂于 2022 年 8 月向兴业县政府递交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撤销该行政机关对李某辉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该公司认为,李某辉在申请工伤认定前已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对劳动仲裁裁决书并未给予确认,也就是说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尚处于争议阶段,因此,兴业县某行政机关作出认定工伤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
此后由于疫情原因,该行政复议案一直未能进行审理。2023 年 10 月下旬,兴业县司法局重启该案的审理程序。
兴业县司法局经综合研判,认为该案的症结在于法院已经判决李某辉与劳务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工伤认定决定书依法也应撤销,但劳动者工伤是事实,在此种情况下如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兴业县司法局调整争议解决方向,力主双方“ 和为贵” 达成和解。但双方谈判过程中,在李某辉的劳动能力鉴定上,双方又各执一词,一方认为达到等级鉴定,另一方认为未必能评上等级,调解陷入僵局。
面对双方的顾虑, 司法局工作人员提醒李某辉的代理律师, 工伤认定需要走繁杂的法律程序,接着还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个过程需要耗费很长时间,而劳务公司的经营状况很难预料,到头来,可能赢了官司,也未必能拿到工伤补偿款。对于劳务公司,司法局工作人员除了阐明企业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外,也为该公司的发展着想,提醒劳务公司漫长的诉讼不仅阻滞了企业的发展,也有可能因为征信问题失去良好的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