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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报/2024 年/5 月/13 日/第 001 版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就我州住房公积金政策调
整情况答记者问
5 月 10 日, 本报记者采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 就该中心近期有关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进行了专访,现将专访情况刊发如下,以飨广大读者。
问:这次政策调整主要针对哪些方面?
答:这次政策调整主要是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的要求,一是对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准入条件由原来的“ 只认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 调整为“ 认房认贷”。二是新增重大疾病提取业务和增加租房提取方式。三是为打击“ 骗提套取” 住房公积金行为,对同一套房多次交易提取及异地购房提取等进行规范。
问:什么是“ 认房认贷” 政策?
答: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下简称购建房)向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把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购建房地住房套数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全国范围内),同时作为借款人贷款资格的依据,简称“ 认房认贷”。
问:“ 认房认贷” 政策与原有的贷款政策有什么区别?
答:原有贷款政策是缴存职工因购建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仅审核借款人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调整后,申请贷款时不仅要审核借款人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还要审核借款人家庭成员名下在购房地的住房套数。
问:实行“ 认房认贷” 后,申请贷款的额度有变化吗?
答:实行“ 认房认贷” 政策后,申请贷款的额度没有变化。借款人夫妻双方均在州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 50 万元;借款人只有一人在州内缴存或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 45万元。对州委、州政府明确的“ 高层次人才”、“ 武陵人才” 及三孩家庭购买改善型住房在最高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再提高 10%。
问:缴存职工家庭的住房套数及全国范围内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怎么计算?
答:缴存职工家庭的住房套数是指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住
房套数;全国范围内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是指我中心住房公积金系统查询结果显示的记录次数。
问:如何界定缴存职工家庭住房的区域?
答:缴存职工家庭住房的区域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贷款时购建房地所在的区域。湘西州内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跨县(市、区)的住房不计算为住房套数。如龙山县的缴存职工在吉首地区购房申请贷款,只计算其在吉首地区的住房套数。
问:家庭的住房套数怎么查询?
答:可通过以下三种渠道查询家庭成员名下住房套数:一是当地不动产中心;二是“ 湘易办”
APP、“ 湖南不动产” 支付宝小程序或微信公众号;三是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
问: 签订了购房合同且缴纳了税费, 但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是否认定为家庭名下住房套数?答:签订了购房合同且缴纳了税费,已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了不动产预告登记,但尚未办理
不动产权证书的,亦计入家庭名下住房套数。
问: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如何计算?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指经我中心在住房公积金系统查询结果显示的次数;从申请贷款之日起五年内住房公积金系统记录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为准。 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考虑缴存职工家庭商业银行贷款情况,只考虑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
问:实行“ 认房认贷” 后,如何认定首套房与二套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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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实行“ 认房认贷” 后,借款人家庭在购建房所在地无房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借款人家庭在购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