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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2024年度上半年全县消防安全形势分析情况的报告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X〔2018〕X号)要求,现将2024年度上半年全县消防安全形势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消防安全形势
(一)上半年全县火灾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6月25日,全县共发生240起警情,其中火灾扑救126起,抢险救援77起,社会救助29起、安保勤务3起、虚假警6起。共出动队伍345队次,出动车辆593辆次、出动人员3147人次,抢救、疏散被困人员57人,抢救财产价值X元,保护财产价值X元。全县共发生火灾126起,直接财产损失X万元,同比去年分别下降9.35%%、83.11%,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从各区块火灾情况分析:火灾起数排在前3位的是:X街道28起,X镇19起,X镇、X乡、X镇各11起,总计占火灾总数的63.49%。
从火灾发生场所分析:建构筑物火灾共发生48起(非经营性场所31起,经营性场所17起),占火灾总起数的38.10%;交通工具火灾共发生25起,占火灾总起数的19.84%;草木火灾发生21起,占火灾总起数的16.67%;户外电线火灾共发生19起,占火灾总起数的15.08%,垃圾起火9起,占火灾总起数的7.14%。露天场所发生火灾4起,占火灾总起数的3.17%。
从起火原因分析:电气引发火灾57起,占总数的45.24%;遗留火种、用火不慎26起,占总数的20.63%;生产作业、摩擦引发火灾16起,占总数的12.70%,吸烟引发火灾11起,占总数的8.73%,燃放烟花爆竹、烧荒、焚烧垃圾引发火灾9起,占总数的7.14%,自燃引发火灾4起,占总数的3.17%,雷击引发火灾2起,占总数的1.59%,不排除原因1起,占总数的0.79%。
(二)火灾风险分布情况
(1)九小场所。沿街店铺作为九小场所重点整治内容,此类场所主要存在违规住人、防火分隔不到位、设置防盗窗、电气线路未套管保护等问题。尤其是木质夹层违规住人问题整治难度大,火灾风险高。今年以来,消安委办共下发督办函6份,政务督查室下发交办单1份,检察院出具检察建议书2份(X、X各1份),涉及97家店铺,主要集中在X街道、X街道、X镇、经济开发区等。
(2)高层住宅小区。目前,我县共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高层住宅小区37家,308幢。年初,县政府对X小区、X小区2个高层住宅小区实施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其中X小区被列为省级重大火灾隐患挂牌单位。目前,X小区已基本完成整改,整改率为80%。X小区立为重大隐患单位之后,尚未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从县消安委办日常督查情况来看,高层住宅小区存在电动车楼道、架空层内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私家车占用消防车道、消控室无人值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3)独居老人群体。近年来,我县基本每年都有独居老人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深刻!火灾事故暴露出农村地区基础消防设施还不完善,专职(志愿)消防队建设不全面以及特殊老年人、精神病人监护服务不到位,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用火用电不慎、逃生自救能力差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