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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执法检查考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行为,纠治执法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消防执法效能,切实提高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支队决定开展2024年度上半年消防执法检查考评。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日常督导检查发现的执法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强化对重点执法工作和主要执法行为的检查考评,切实提高执法质量,完善法规制度,推进执法队伍和执法信息化建设,持续优化执法服务,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和企业群众满意度。
二、组织机构及考核分组
为确保全市消防执法检查考评工作高效实施,支队成立全市消防执法检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三、考评时间
2024年7月5日—7月12日
四、考评检查内容
(一)消防执法制度建设情况
检查消防执法工作制度的制修订情况、执行情况,消防执法裁量细则落实情况,有关消防工作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情况。主要包括:
1.是否按照《消防执法公示公开规定》,事前公开相关执法信息,事中公示执法身份,事后公开执法决定,服务窗口公开信息是否全面规范;2.是否按照《消防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是否在消防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方面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3.重大执法决定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是否按照《消防救援机构法制审核、审批和集体议案工作规范》开展法制审核、审批和集体议案;4.实施行政处罚时,是否按照《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行裁量;5.是否及时清理有关消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
(二)消防行政许可情况
检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施情况,告知承诺制申请、受理、许可以及现场核查情况,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职业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消防便民利企措施制定、落实情况,重点纠治消防审批把关不严和乱审批、不按承诺时限审批,违法设置前置、增设申报材料,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审批不规范,消防便民利企措施落实不到位、政策衔接不顺畅等问题。主要包括:
1.是否按照法律规定实行告知承诺制,是否严格执行告知承诺制的范围、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是否按照核查规则进行核查;2.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规范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审批;3.是否擅自增加审批事项或变相开展审批,办理消防行政许可中是否违法设置前置条件,要求提供于法无据的证明材料;4.是否落实全省便民利企措施;5.推出便民利企措施后,是否存在因消防执法推诿扯皮或者沟通协调衔接不够,造成企业群众办事难等情况;6.有无因消防执法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重大影响或者舆情事件等情况。
(三)消防监督检查情况
检查《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调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通知》(消防〔2023〕23号)执行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数据录入、更新情况,消防监督抽查频次设置以及计划实施情况,重大火灾隐患认定和督改情况,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落实情况,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监督管理情况,重点纠治“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对象分类分级不精准、消防监督抽查频次不科学,执法人员随意检查和对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法违规开展执业活动等问题。主要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