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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常见的舞弊手段及其审计方法
从一定意义上讲,造价审计就是识别工程结算中的种种舞弊手段,通过揭弊和鉴别虚假证据,挤出造价水分。简言之,就是对工程结算的揭弊审计。结合多年投资审计工作经验,现就工程造价结算中常见的舞弊手段及其审计方法归纳如下:
一、工程造价结算中常见的舞弊手段
(一)订合同不响应招标文件
工程招标的主要作用除了择优选取合适的施工单位外,还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合理的工程价格,从而起到控制投资的作用。但是,有些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对招投标文件提出的各种要约或作出的承诺,签订合同时实质上并未响应,而是重谈条件另搞一套,从而导致结算价大大超过合同价,招标工作实际上流于形式。比较常见的有,合同重新提高综合费率、重新定价、重新解释招标文件某些约定,甚至改变结算方法、或者产生大量的未纳入招标范围的增加工程等。
招标文件编制不严密,矛盾或歧义现象较多,限制性用语不准确,开口价或暂定内容过多,以及招标范围小而合同范围大的不正常情况下特别容易产生这种情况。
(二)编结算多肢解合同子目
这类问题在土地整理工程结算中比较典型。如某工程招标清单关于土方挖运、回填、平整以及耕作层复铺等工程内容的清单子目只有“平整土地”一个,单位是m3,表明该子目已综合包括了所有这些工作内容,投标人只能以这个子目作为完成全部土方工作内容所需费用的唯一载体并通过报价加以体现,工程量或按挖方区域计量,或按填方区域计量,挖填只能算一次。但编制结算时,施工方却以建设单位清单漏项的名义新增了“挖土、推土、运土、填土、平整、耕作层复铺”等子目,实际上是原有的综合子目“平整土地”被肢解后多次计价。
(三)原材料以次充好
如设计图纸或联系单规定用黄砂或砂石人工级配回填基坑、管道、桥台等部位,但实际却采用塘渣、砂卵石等廉价的材料回填,而结算不变;或找借口“建议”工程变更,将一些常规材料改为所谓新材料,这些新材料有一个共同特征,就是名字都比较陌生、本地市场多未流行而暂时无法调查价格情况,也不容易区分档次,常常出现普通货高价结算的现象。这尤以花色品种繁多、新品层出不穷而定额又无量无价的装饰材料为最。容易出现这类问题的情形还有:招标或设计文件对品种繁多的材料未明确规格、档次时,如装修用的各种天然石材和人造石材;虽规定了规格等要求,但验收控制不严时,如绿化工程树木胸径、树冠等缩水,总量不变但名贵花木实际到位数量降低等。
(四)联系单只增不减
审计发现,不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大量的工程变更,但却鲜有记录减少工程的联系单,联系单只增不减;或者,即使有记录减少工程的联系单,多数情况下也是“只见一斑”,未及其余。结算通常是在投标合同价的基础上按联系单进行增减工程调整,假如联系单对待增减工程搞“一边倒”,那结算自然就是加得多减得少了,这是造成结算价突破合同价的常见原因。
(五)偷改资料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