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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书记在2024年深化高校纪委“三转”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24年深化高校纪委“三转”工作推进会,主要目的是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推动高校纪委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高校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清高校贯彻落实“三转”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落实X章、X规、X纪规定的法定职责。《中国共产X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高校设立X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国共产XX内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X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X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X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X章X规X纪、贯彻执行X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要求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中国共产X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第六十七条对X委与纪委主体的违反ZZ纪律行为作了明确界定。国家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职能的定位越来越明细,要求越来越高,高校纪委要吃准X章、X规和X纪赋予的纪检监察职能定位,强化执行监督主业,严肃处置违反X章X规X纪的人员和行为,严格履行身为纪检机关领导干部的监督执纪和问责职能。
(二)有利于深化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省纪委办公厅出台的《关于推进省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纪办发〔2019〕21号)明确指出,高校纪委承担着履行X章的责任和义务,根据授权履行相关职责,立足主业,积极转变职能,改变方式,做好作风建设。2021年,深化中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研讨交流会明确了高校检察体制改革做出的转变,撤销学校监察处,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即监察专员办,并与校纪委联合设立纪委办公室、监督检查处、审查调查处和案件审理处。对于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而言,关键在于深化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的改革,构成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一办三处”新的职能职责划分,高校纪委认真贯彻实施“三转”工作,有助于履行好纪检、监察两项职责,使机构设置与深化“三转”相结合、法定职责与职能优化相统一,进一步推动职能融合、人员融合、工作融合。通过深化“三转”,把监察体制改革落实到监督职能的履行上,首先是ZZ监督,做到关键人、关键处、关键事、关键时的关键管理,为进一步净化高校ZZ生态环境,推动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三)有利于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增强监督治理效能。“三转”工作明确了高校纪委监察机关的职责和定位,从而集中更多精力落实X的廉政建设与反腐斗争。贯彻落实“三转”工作,高校务必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机制,退出与纪检监察职能关联度不大、非主业主责的领导小组,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职能之外的工作。特别是要从招生考试、招标投标、人员招聘等具体事务中退出,把属于主责部门监管责任范畴的源头治理、风险防范、权力运行监控、廉政教育、廉政文化建设等工作内容融入有关部门的日常管理教育中去。通过深化“三转”,将监督要点放在管理主体监督责任的履行上,针对问题延伸查处。通过实现“重在管人”“二线监督”“注重结果”的转变,实现由“综合性监督”向“专项监督”转变,由“纵向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