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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访法治化工作的调研与思考
按照这次培训安排,结合X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所学所思,围绕“信访工作法治化”这一主题,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到县信访局、乡镇(街道)、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实地走访,与信访局、乡镇(街道)负责同志座谈交流等方式,对信访工作法治化进行了回顾和展望,进一步明确了思路和举措,为深化信访法治化工作体制机制、提升信访工作能力水平奠定了基础。
一、主要工作成效
全县信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X中央关于着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重大部署,紧紧围绕“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实现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突出建章立制,扎实做好“五个法治化”各项工作,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开局良好,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推动辖区信访形势平稳向好。
一是制度体系更加健全。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推进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基本形成了以《信访工作条例》为统领的较为完备的信访工作制度体系,为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提供了制度支撑。围绕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出台文件,编印《信访工作法治化学习读本》《典型案例汇编》,制定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导引图”,细化完善信访业务工作全流程操作规范和各环节业务标准,搭建起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四梁八柱”,相关制度更加健全、流程更加科学、运转更加高效。
二是受理办理更加规范。认真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有关要求,依法做好登记工作,完善受理告知单据,对受理信访事项严格审核、分类把关,认真甄别事项层级、责任主体、处理途径,转办督办更加准确。按照“X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依法处理群众信访事项,区分建议意见、检举控告、申诉求决事项,明确办理方式,依法分类处理,大力推进信访问题实质性解决。县信访局加强业务指导督导,开展评查督查,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信访工作程序更加规范、运行更加顺畅,信访事项办理时长大幅缩短、办理质量明显提升。
三是工作导向更加明确。坚持信访工作行为和群众信访行为“双向规范”,改进信访统计、通报、考核办法,聚焦应受理不受理、应办理不办理等不规范问题,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积极履行信访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追究责任“三项建议”职责,常态化开展信访干部的法规培训和人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坚决纠正“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等错误思想。办理部门依法解决群众利益诉求、人民群众依法理性信访的观念进一步树立,在非接待场所滋事扰序、缠访闹访明显减少,信访秩序更加良好。
二、存在主要问题
全县信访工作虽取得明显成效,但与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和当前复杂的信访形势相比,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
一是源头预防不够有力。有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到位,个别单位存在疏忽大意和麻痹侥幸心理,没有摆正信访稳定是底线工作的思想认识,没有持续落实对信访人的化解稳控责任,例如,一些基层工作人员或执法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信访矛盾不断积聚、上行,直到上级“盯办”后才息诉罢访;有的信访事项,经调查信访人诉求不合理,责任单位没有持续落实好释法明理责任,存在“赌信访人不会再次上访”心理,导致信访人再次上访。
二是依法分类不够精准。群众信访不登记、回复告知不及时、转送交办不精准、诉访分离不落实,工作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例如,有的案件办理不合法依规,有的虽然依法合规,但由于告知程序流于形式、办理进展反馈不及时、接待群众态度生硬等原因造成群众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