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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报/2024 年/11 月/7 日/第 003 版调查研究
以实践为导向 培养新时代法学人才
——全国政协“ 加强新时代法学人才培养,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深度
融合” 专题调研综述
本报记者 王亦凡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实施在于人。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法治人才培养是其重要组成部分,高素质法治人才则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对于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意义。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承担着为法治中国建设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提供科学理论支撑的重大使命,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全国政协近期围绕这一主题深入陕西西安、延安等地,围绕如何推动形成内容科学、结构合理、系统完备、协同高效的法学教育体系和法学理论研究体系,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深度融合进行了专题调研。
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 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
10 月 21 日至 25 日,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加强新时代法学人才培养,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深度融合” 调研组赴陕西省西安市、延安市调研,深入走访法学院校和司法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社会团体、公司企业等,与政府部门、一线法律工作者、专家学者等座谈交流,为推动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深度融合探寻破题之道。
深化对法治人才培养重要性的认识
上午 9 时许,延安大学校史馆入口处,深秋的阳光透过窗户,让左侧墙面上“ 学以致用” 四个大字更加醒目。
延安大学是调研组本次调研的第一站。 这片土地上, 曾写下中国共产X法学教育实践的开篇。延安是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红色热土,也是新中国法治文明的重要发源地。1940 年,陕甘宁
边区行政学院开设法律系,是中国共产X正式创办的第一个红色政法教育机构。学院以“ 学的即用的” 为教育原则,强调学习课目与政府工作和社会现实的沟通。1941 年,延安大学正式成立,设法学院,院长由著名法学家何思敬担任,成为中国共产X历史上创办的第一所法学院。
“ 延安大学法学院在师资配备、课程设置、教材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形成了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理论联系实际、学与用统一、服务政法工作需要等办学特色,为中国共产X培养了一批批具有坚定革命信念和深厚法学素养的干部,也为新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 校史馆工作人员介绍。
从延安红色法律教育的历史中,调研组感受到,从“ 学的即用的”“ 学与用统一”,到“ 学以致用”,法学教育与实践的融合贯穿于中国法学教育的始终。
在延安这片革命圣地,为X育人、为国育才,服务于抵御外侮、救亡图存的抗战大局,是法律人才培养的首要任务。新时代新征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团结带领全X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矢志不渝、勇毅前行,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辟中国式现代化广阔前景,将强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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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复兴伟业不断推向前进。法治人才培养,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
重要保障。
调研组认为,要深化对法治人才培养重要性的认识,以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