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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市场监管报/2024 年/11 月/5 日/第 001 版
提升监管效能 优化营商环境
——市场监管部门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综述
本报记者 王国明
2022 年 1 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以来,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取得开创性进展。市场监管部门在拓展深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 双随机” 抽查全面融合、推进信用风险分类与专业领域风险分级有机结合、丰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运用场景、强化信用风险监测预警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普遍运用
全面部署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两年来,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已迅速成为优化监管资源配
置、提升监管效能的重要举措和主要方式,被广泛接受和普遍运用。
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理念已深入人心。经过两年多的推广与实践,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理念已逐渐拓展到市场监管各业务领域,被各级政府部门认可并在工作中积极运用。在“ 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中得到常态化运用,监管的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大幅提升。各地政府把信用风险分类应用情况纳入政府营商环境考核和绩效考核,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成为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工作。
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实践成果已经上升为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2022 年 3 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首次从行政法规层面明确规定了应当根据经营主体的信用风险状况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今年 7 月 1 日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再次强调“ 根据公司的信用风险状况实施分类监管,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综合应用”。近年来国务院印发的与市场监管部门职能相关的文件,有 20 多份明确要求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提升监管效能。这些制度规定的陆续出台,进一步明确了信用风险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