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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日报/2024 年/12 月/5 日/第 A04 版看南通· 经济科技
南通开发区建区 40 年来,税务机关精准落实系列税费优惠政策——
助企“ 轻装上阵” 打造发展高地
本报记者 张亮 通讯员 潘春卉 彭祯
1984 年,南通跻身我国首批 14 个沿海开放城市之列,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时而生。40 年来,南通开发区沐浴着改革开放的强劲东风,经济建设尤其是外向型经济,从无到有,由弱渐强,取得快速发展。
我市税务部门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 持续提升税费服务水平, 从宏观 “ 降税负” 到微观 “ 降成本”,助力企业行稳致远,为园区发展赋能添力。
制度创新 税惠支持助企发展
改革开放初期,南通开发区企业户数仅有 80 余户,其中规模较大的几家企业,算不上高科技,更谈不上高精尖。1984 年 4 月,南通市税务局对外稽征处负责人应邀赴京,参与研究制定一系列国家对沿海开放城市所得税税率的相关优惠政策。同年 10 月,国务院正式发布了 4 个经济特区和 14 个沿海港口开放城市减税免税暂行规定,其中明确规定,开发区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比照经济特区的优惠政策,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 15%税率征收,不到原税率 33%的一半。
税惠支持添力,吸引外商纷至沓来。建区 40 年来,南通开发区累计吸引外商投资企业 1000多家,总投资超 300 亿美元,吸引全球 500 强企业 80 多家落户。
嘉民港储是江海石化港区首家投入运营的企业,华洋码头主要从事液化气的加工和销售业务。按当时的政策,对于从事港口、码头项目的外资企业,可以从获利年度起享受“ 五免五减半”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