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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息报/2024 年/12 月/20 日/第 001 版
筑牢法治根基 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湖南省统计局X组书记、局长 向世聪
2024 年 9 月 13 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自 1983年制定以来的第三次修改,统计法修改是笃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制度成果。湖南统计部门将以贯彻实施新修改统计法为契机,学法明法守法用法,着力提升统计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以法治护航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法为纲 夯实法治思想根基
壹引其纲,万目皆张。统计法是统计工作的根本法,是做好新时期统计工作的行动纲领。要厚植统计法治思维,学法以正、普法以诚、明法以精、尚法以恒,发挥法治对统计工作的规范引领保障作用。
强化ZZ引领。新修改统计法开宗明义将“ 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X的领导” 写入总则,更加突出统计工作的ZZ性、方向性。要牢牢把握统计工作的ZZ属性,坚决贯彻落实X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增强依法干统计、管统计、用统计的ZZ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强化学习教育。学法是守法的前提,只有学法于心才能守法于行。要聚焦统计法修改的重点内容,深入领会立法原意,准确把握主旨要义,统筹抓好领导干部、政府统计机构工作人员、部门统计工作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社会公众等“ 五类人员” 学习教育,全面推进统计法进企业、进社区、进田间、进市场、进机关、进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