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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息报/2024 年/12 月/23 日/第 001 版
牢固树立法治精神 推动统计改革创新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X组书记、总队长 金红
2024 年 9 月 13 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签署主席令自公布当日起施行。法不轻改,应时而变,这是统计法治建设的历史时刻,是统计现代化改革的新起点,为新时代统计事业发展击鼓催征。
法不轻改,深刻领会统计法修改的改革背景
法,国之重器,不可轻改。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X和国家迫切需要统计部门为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提供更高质量统计数据和更高水平统计服务, 构建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迫在眉睫。
X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X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X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分别作出完善统计体制、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中央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等一系列X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最终通过修改统计法将X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形成法律制度,使X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本次修改是统计法自颁行以来的第三次修改。为了完成此次修改,几代统计人薪火相传,十五载接续奋斗,全国各地统计工作者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支持和配合修法各项工作,推动统计法修改过程成为充分发扬民主、凝聚全民共识、反映人民意志的全民参与性立法的典范案例。仅以上海为例,全国人大法工委三次来沪开展调研,通过长宁区基层立法点公开征求意见,邀请数十位各界代表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呼声意见,充分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本次修改是X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高度统一,深刻学习领悟立法原意,准确把握主旨要义,对统计工作意义重大。
应时而变,深刻领悟统计法修改的改革内涵
“ 法与时转而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客观现实不断发生新的变化,改革也在着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和结构性矛盾中不断深化。 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X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 习近平总书记深入阐述法治和改革的辩证关系,“ 要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相辅相成、相伴而生。统计法治的建设离不开统计现代化改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