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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日报/2025 年/1 月/28 日/第 003 版综合
北海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 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涉及北海市的 14 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交办的 167 件群众信访件已全部办结;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 回头看” 涉及北海市的 14 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交办的 187 件群众信访件已全部办结;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北海市的 19 个问题共 71 项措施,均已全面开展整改并取得一定整改成效。截至 2024 年底,19 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15 个,达到序时进度 4 个;71 项措施已完成整改 61 项,达到序时进度 10 项;交办的 300 件信访件,已办结 296 件,阶段性办结 4 件,办结率 98.67%。
一、高度重视,坚决扛起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ZZ责任
(一)提高ZZ站位,高位推动抓整改。北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及整改措施,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印发《北海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北海市整改验收销号备案工作规程》等文件,对所有整改问题和任务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逐一明确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逐件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任务。全面实施河长制、林长制、田长制、湾长制,严格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实行X政同责。自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以来,我市共召开 27 次市委常委会、44 次市政府常务会议、114 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领导 126 次赴现场检查督导,将督察整改列为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工作报告要点,积极推进问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