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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饮酒警示教育大会暨集体谈心谈话讲话稿(国企)
同志们:
今天,我们郑重召开此次警示教育大会暨集体谈心谈话会,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XXXX精神,针对违规饮酒问题进行严肃整治。近期,我们单位内违规饮酒现象频发,“某干部值班饮酒贻误工作”“某职工酒后驾车被查处”等案例不断出现,这些问题犹如一记记警钟,敲响在我们耳边,充分暴露出少数同志纪律意识极度淡薄,心存严重的侥幸心理,这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醒!接下来,我从四个关键方面进行深入阐述。
一、认清形势、提高站位,深刻认识违规饮酒问题的严重性
X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X中央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坚定决心,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X,力度之大、决心之坚,前所未有。中央XXXX第一条便明确指出“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并着重强调“不安排宴请”,这是对X员干部行为规范的清晰指引。同时,《中国共产X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三十三条对违规饮酒、酒后失德失范等行为作出了极为严厉的处分规定,为X员干部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此外,公安部“六项规定”以及地方“禁酒令”也都三令五申,不断强化对违规饮酒行为的约束。
然而,即便在如此严格的要求和明确的规定之下,仍有少数同志罔顾纪律,顶风违纪。深入剖析其根源,主要存在“四个缺失”:
ZZ意识缺失:这些同志将“禁酒令”当作耳边风,对X中央的三令五申充耳不闻、置若罔闻。从本质上讲,这是ZZ判断力、ZZ领悟力、ZZ执行力严重不足的表现。他们没有深刻认识到违规饮酒绝非小事,而是关乎对X忠诚、对组织纪律遵守的大问题,严重影响了X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
纪律观念缺失:部分同志错误地认为“喝酒是小事”“人情难却”,这种想法实则是对X纪法规的漠视。在他们眼中,纪律红线似乎可以随意践踏,殊不知每一条纪律规定都是经过深思熟虑制定的,是维护X和单位良好秩序的重要保障。一旦因为所谓的“小事”而触碰纪律红线,必将受到应有的惩处。
责任意识缺失:值班饮酒、酒后执法等行为,是对自身岗位职责的严重亵渎。当身处值班岗位或执行执法任务时,肩负着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责任。而此时饮酒,无异于将这份责任抛之脑后,是对人民群众的极不负责任,严重损害了单位和公职人员在群众心中的公信力。
敬畏之心缺失:一些人自恃手段隐蔽、圈子可靠,甚至妄图以“酒局”为平台进行利益勾兑。他们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完全忘记了X纪国法的威严,最终只能是害人害己。在法纪面前,任何侥幸心理都将被无情击碎,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和纪律的处分。
让我们看看现实中的惨痛案例:某市一名科级干部,在疫情防控这一关键时期的值班期间饮酒,结果导致突发情况发生时,因他的延误处置,造成了严重后果,被群众举报后,受到X内严重警告处分,还被调离了原岗位。某单位职工,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不仅自身被追究刑事责任,更给单位带来了巨大负面影响,导致单位年度考核“一票否决”,整个单位一年的努力付诸东流。这些教训无比深刻,就像一面镜子,时刻警示着我们,千万不可重蹈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