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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法治报/2025 年/5 月/16 日/第 008 版区域
龙里县法院:让法治精神融入村规民约
通讯员 唐璐琦 记者 罗翔
走进龙里县洗马镇金溪村,村口“ 无讼村” 的牌匾映入眼帘,村民房前屋后干净整洁、处处展现着推行村规民约带来的可喜变化。据当地村民介绍说,自龙里县人民法院将该村打造为“ 无讼村” 以来,金溪村推动村规民约在促进乡风文明、破除陈规陋习上发力见效,不仅呈现出“ 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的文明新风尚,而且村民扯皮的事少了,大家心往一处想,一心一意谋发展。
近年来,龙里县人民法院以“ 无讼村” 创建为抓手,探索“ 自治+法治” 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路径。通过指导村规民约规范化建设,构建乡村诚信体系新格局,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推动多个行政村实现“ 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矛盾不成讼” 的治理目标,成功探索出一条法治引领、自治夯基、德治润心的“ 无讼村” 创建路径,为乡村振兴注入和谐动能。
联动创建治理网络
“ 法官,村里面对我这个罚款我是不服的!你来给我评评理,他们有什么权力来罚我的款?” 2019 年,龙里县人民法院洗马人民法庭在金溪村开展法治宣传进乡村活动时,一位村民现场向法官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针对村民反映的问题, 法官现场进行了询问, 了解到村里以 “ 罚款 50-1000元” 不等来惩戒村民私自下河钓鱼、纠纷私斗等,而就是这样一份“ 村规民约” 成了激化村民与村集体之间矛盾的“ 导火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