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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法治报/2025 年/5 月/12 日/第 004 版法报关注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精耕细作 书写刑事检察高质量发展新答卷
本报首席记者 王潇翊 通讯员 摆强
在案发现场的尘土中,在电子数据的洪流里,在法庭交锋的聚光灯下,灵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以“ 如我在诉” 的情怀书写着刑事检察高质效的生动注脚——他们俯身案卷却不困于案卷,他们既做犯罪的追诉者,更当社会治理的“ 啄木鸟”:自行补充侦查案件背后,是穿透证据迷雾的执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里,藏着防患于未然的智慧。当“ 禾獬” 团队用 5 天让交通肇事案被害人家属拿到赔偿,当听庭评议让公诉意见书化作守护正义的利剑,刑事检察高质量发展的答案,早已镌刻在群众致谢的锦旗上,沉淀在漏犯归案的司法闭环中。
亲历性办案筑牢司法防线【更多写作资料+微信:nuo18091 4】
现场监控视频覆盖范围有多少?从存放电缆线的仓库到检查站有多远?这个仓库在厂区的哪个位置?犯罪嫌疑人和被害单位是什么关系?带着这些问题,检察官来到了一起盗窃案的案发现场。最终,通过实地走访调查进一步核实确认了证据,认定 3 名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盗窃犯罪事实,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据介绍,灵武市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 调查核实要从案卷中走出来,从办公室走出来、从检察机关走出来” 的工作要求,通过亲身经历案件办理过程,直接接触、收集和审查案件证据,对案件事实和证据有更加直观准确、客观全面的认识,进而对案件作出准确的判断,以审查的亲历性保障审查的准确性。 2024 年以来, 该院自行补充侦查 82 件、 退回补充侦查 54 件,确保调查核实权用足用好。
同时,亲历性办案也是发现社会治理“ 堵点”“ 盲点”、违法犯罪“ 风险点” 的重要途径。该院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发现线索,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5 件,向涉案单位发出风险提示 12 次,进一步把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社会治理的链条做实,推动从源头上防范违法犯罪反复发生,做好办案的“ 后半篇文章”。
高质效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
2024 年 5 月,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王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检察官审查发现王某取款后的资金流向存在异常,部分证据链条出现缺失,判断极有可能是犯罪团伙共同作案。于是,检察院立即启动纠正漏诉程序,引导公安机关调取相关电子数据和通讯记录,追踪通讯轨迹,最终成功锁定了李某和周某。
然而,两人到案后拒绝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检察官引导侦查人员重点收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客观证据, 并通过大数据碰撞技术锁定关键犯罪事实, 最终形成了一个完整且闭环的证据链。近日,灵武市人民法院分别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李某、周某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