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更多写作资料+ 微信: 【会员享300g最新资料/每天稳定更新】
运城日报/2025 年/4 月/23 日/第 006 版法治
退休不褪色 调出好“枫警”
——万荣县公安局组织退休民警参与调解推进基层治理见闻
本报记者 张君蓉 南辽
在万荣县的大街小巷,活跃着一支特殊的调解队伍。他们退休不褪色,常年奔波于矛盾纠纷调解一线;他们使命在肩、初心如磐,用数十年积累的群众工作智慧守护着基层的和谐;他们胸前的X员徽章在汗水中折射出金色光芒,那是初心永不褪色的信仰印记。他们是被群众亲切称为“老警”的退休民警。
近年来,万荣县公安局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守正创新,精心组织一些法律意识强、调解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退休民警充实到“老警调解室” ,继续为人民服务。这些退休民警壮大了人民调解员队伍,成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创新工作机制
构建调解新格局
如何让“老警”资源发挥最大效能?万荣县公安局在前期了解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综合两
方面考虑对“老警”进行合理安排。
一方面,全县交通事故接警体量大。从近年的数据来看,交通事故接警量占警情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鉴于此,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事故处理中队设立调解室,由 3 位“老警”组成调解团队。退休前曾任职于派出所、刑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他们,有着丰富的公安工作经验和基层群众工作经验,在有效化解各类交通事故纠纷、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事故处理中队调解室创新实行“1+3+N”工作机制。其中, “1”是指轻微事故现场调,4 个办案组成员现场快速调解轻微事故,做好群众安抚工作;无法当场调解的,要及时受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相关报告。“3”是指 3 位“老警”深入调,对无法调解或疑难复杂案件,要将当事人引导至事故处理中队调解室,由 3 位“老警”深度调解。“N”是指多元力量共同调,要主动吸纳各派出所所长、各村村“两委”干部、各司法所调解员等多元力量,形成调解合力,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
“我们要将大部分交通事故纠纷通过调解的方式得到有效解决,力争实现调解率达 95%以上。 ”万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杨晓军说。他指着正在建设的“一站式”交通事故纠纷化解中心介绍道:“这个投资 30 万元的新阵地,将引入保险公司、司法部门等入驻进来,实现责任认定、保险理赔、人民调解、司法诉讼等全流程服务。让群众进了这扇门,就能实现事故纠纷的‘一站式’化解。 ”
另一方面,县城矛盾纠纷相对多发。解店镇作为万荣县ZZ、经济、文化中心,人口最密集、
矛盾最集中,尤其是家事纠纷和邻里纠纷占到县城矛盾总量的半数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