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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日报/2025 年/4 月/2 日/第 008 版市场监管
市市场监管委推行“ 1+N” 服务型执法新模式
激发市场活力 优化营商环境
通讯员 金世惠
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市场监管委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行服务型执法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 1+N” 服务型执法,通过机制创新、柔性执法、基层实践等举措,在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同时,注重释放执法温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服务高质量发展“ 十项行动” 和市场监管“ 五大工程”,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以机制创新为抓手,全面推行服务型执法,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市市场监管委深入践行监管为民理念,制定出台《天津市市场监管系统全面推行服务型执法实施意见》,明确“ 两个优先、三个转变” 工作目标。“ 两个优先” 包括事前违法风险防控优先和非强制性执法手段优先,通过强化事前防控引导经营主体自觉履责,实现执法端口前移,并优先采用非强制手段,减少对企业干扰,体现执法温度。“ 三个转变” 即从“ 查处” 向“ 服务” 转变,从“ 被动” 向“ 主动” 转变,从“ 单向” 向“ 闭环” 转变,推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理念全面升级。围绕强化事前服务引导、规范事中执法行为、完善事后回访推出 9 项具体举措,推动执法与服务有机融合,切实提升执法效能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