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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2025 年/4 月/29 日/第 006 版人大视窗
福建出台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落实就业优先战略 推动闽台融合发展
本报记者 王莹
4 月 15 日晚,福建省漳州市举办了 2025 年就业夜市招聘会(第 5 场)活动。颇有新意的是,此次招聘会同步搭载由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造的“ 漳州零工 1580” 平台,通过“ 在线应聘” 程序开启了“ 直播带岗”,提供了近千个岗位,吸引了 11 万余人次观看。
今年 3 月 1 日起,《福建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施行。《条例》聚焦就业新形势和民生新需求,明确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建立覆盖城乡的灵活就业用工平台,通过鼓励建设零工市场,提供零工岗位收集等一系列线上线下服务,保障劳动者多渠道就业。
针对人力资源服务业及其面临的市场环境变化, 《条例》共设总则、培育发展、活动规范、服务监管、法律责任、附则 6 章,为推动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构建富有福建特色的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格局带来诸多利好。
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 相当一段时间内,人力资源市场被划分为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福建省分别于 1998 年和 2002 年制定出台了《福建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和《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 ,迄今已颁布施行了 20 多年。”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郑国华介绍说。
近年来,随着福建省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日益形成,原有的两个条例难以适应快速发展的新态势,其相关内容与人力资源市场现实脱节的问题也日益突出,亟待制定新的法规来规范、统一和优化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后续监管、“ 放管服” 改革等方面的问题。
“ 应该说,制定《条例》已成为提升福建省人力资源市场现代化、法治化建设水平的迫切要求。” 郑国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