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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XX省生态环境厅“树牢正确政绩观”专题学习会上的交流发言
同志们:
大家好。根据会议安排,我就“树牢正确政绩观”这一主题,结合自身在生态环保战线的工作经历,从个人角度谈三点粗浅的认识、体会与打算,希望能与各位同志交流共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深化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正确政绩观的时代内涵与实践要求
政绩观是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决定了我们“为何而干、干什么、怎么干”的根本方向。在生态文明建设进入关键时期的今天,作为一名环保工作者,我深刻认识到,树牢正确政绩观,不仅是个人X性修养的核心课题,更是推动XX省生态环境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
首先,正确政绩观的核心是“为民造福”,其根本立场在于“人民至上”。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生态环境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过去,一些地方曾片面追求经济指标,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增长,看似“政绩”斐然,实则背离了发展的初衷,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长远的伤害。作为环保人,我们的“政绩”不在于审批了多少项目,而在于是否守护好了XX的蓝天、碧水、净土;不在于报告上的数字有多亮眼,而在于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否得到真实提升。当清晨的空气更加清新,当门前的小河重回清澈,当孩子们能在安全的土壤上嬉戏,这才是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在政绩,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其次,正确政绩观的标尺是“高质量发展”,其根本导向在于“绿色转型”。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衡量一项工作是否是“政绩”,关键要看其是否符合新发展理念,是否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在环保领域,这意味着必须摒弃“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末端治理思维,转向源头防控、系统治理、协同增效。例如,单纯追求“检测合格率100%”的数字,可能会导致放松标准或数据造假,这不是真政绩。真正的政绩,是推动产业结构优化,是倒逼企业技术升级,是从根本上减少污染物排放。我省在“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要下降13%,并大力推动磷石膏等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这些目标本身就体现了鲜明的政绩观导向——追求的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可持续发展之绩。
最后,正确政绩观的根基是“求真务实”,其根本方法在于“实干担当”。“落实是最有效的担当,实干是最有力的语言”。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需要久久为功的系统工程,来不得半点虚假,容不得丝毫懈怠。那些热衷于搞“盆景”、做表面文章的“形象工程”,或是畏惧困难、回避矛盾的“躺平”作风,都是错误政绩观的体现。正确的政绩观,要求我们必须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年接着一年干。它体现在每一次精准的现场执法中,体现在对每一个污染源的精细化管控上,体现在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彻底整改上。正如财务工作要“把每一笔账算准”,我们的环保工作,更要把每一项政策、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环节都抓实抓细,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创造经得起实践检验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