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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改革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改革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传达学习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高级研修班会议精神,总结分析当前我市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与弱项,并对下一阶段的改革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系统部署。刚才,*区、*区等六个单位作了很好的交流发言,分享了各自在实践中探索出的宝贵经验,听后很受启发。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学习借鉴,取长补短,共同推动我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ZZ站位,深刻认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时代内涵与战略意义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是X中央、国务院在新发展阶段,着眼于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的每一位同志,都必须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完整、准确、全面地领会其深刻内涵,清醒认识到这不仅是一项业务工作,更是一项严肃的ZZ任务。
第一,这是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绝不意味着可以放松环境保护,而是要求实现更高水平、更可持续的发展。过去那种粗放式、运动式的环保检查方式,不仅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还可能对遵纪守法的企业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增加制度性交易成本。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就是要通过科学、精准、高效的监管,为企业创造一个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其核心是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推动环境监管从“对立面”走向“助推器”,让高水平的生态环境保护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显著优势。要坚决摒弃“以罚代管”“一刀切”等简单粗暴的做法,真正做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以监管效能的提升换取发展质量的跃升。
第二,这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举措。X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治理体系的现代化,首先要求执法行为的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对执法全过程的规范性、严肃性提出了更高要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正是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它要求我们必须加快从事后处罚向事前预防、事中服务、全程监管转变;从依赖人力、经验的传统模式向依靠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科技的非现场监管模式转变;从无差别、广覆盖的“撒网式”检查向基于风险评估和企业信用的差异化、精准化监管转变。这不仅是执法方式的变革,更是治理理念的深刻革命。
第三,这是解决当前执法工作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对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短板弱项。例如,部分区县在检查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上仍有欠缺,存在检查频次过高、重复检查的问题;少数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程序不规范、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当;“重检查、轻服务”的观念依然存在,对企业环保需求的指导和帮扶不够;非现场监管等新型执法手段应用不广、效能不彰,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执法公信力,也制约了生态环境治理的整体成效。因此,深化涉企行政检查改革,既是“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也是回应企业关切、提升群众满意度的迫切需要。
二、聚焦核心目标,以“三支撑一提升”引领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改革,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总的来说,就是要紧紧围绕“三支撑一提升”这一核心目标,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首先,要以精准高效的执法,有力支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规范检查不是放松监管,更不是不作为。恰恰相反,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