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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时报/2025 年/7 月/3 日/第 004 版政法
司法温情护航青春
山西省平遥县检察院为迷途少年按下“ 重启键”
记者 邵春雷 刘敏 通讯员 李雅 吴建江
本报讯(记者邵春雷 刘敏 通讯员李雅 吴建江)近期,一场特殊的“ 成人礼” 在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人民检察院悄然举行,3 名曾因涉罪陷入迷途的少年郭某某、雷某某、孙某某,在平遥县妇联、社工组织、法律援助中心等多方代表的见证下,接过了不起诉决定书。这一纸文书,不仅是司法机关对他们考验期表现的肯定,更标志着他们青春旅程的全新起航。
宣告仪式:一纸决定“ 重启人生”
“ 经本院考察,3 名被不起诉人在考验期内遵守规定,决定依法不起诉!” 平遥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利梅的声音在宣告仪式现场庄重响起。当 3 份印有“ 平遥县人民检察院” 字样的决定书递到少年们手中时,他们的眼眶发红,指尖轻轻摩挲着纸张,仿佛在触摸命运的转折点。
“ 以前觉得未来一片灰暗,现在终于敢抬头看路了。” 17 岁的孙某某说。在附条件不起诉的
6 个月里,他每周按时到帮教基地报到,在平遥唐都推光漆艺博物馆跟着匠人学习漆艺,如今能独立完成小件漆器的打磨。雷某某的父亲接过决定书时深深鞠躬: “ 感谢检察院给孩子改错的机会,我们家长以后一定好好学怎么当父母。”
检察官特意选择在布置温馨的“ 梅姐· 护蕾” 工作室举行宣告仪式,工作室墙上挂满了涉罪未成年人在帮教活动中创作的书法、绘画作品,其中一幅题为《重生》的水墨画格外醒目——稚嫩的笔触勾勒出破茧的蝴蝶,恰是这群少年的真实写照。
心桥对话:家庭与社会的温暖接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