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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科技报/2025 年/7 月/11 日/第 014 版理论
高校研究生自主招生权的双重属性辨析
贵州财经大学法学院 刘新艳
一、引言
随着我国教育机制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自主办学能力不断提高,高校研究生自主招生权也不断扩大。从法律层面看,自主招生权究竟是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延伸,还是行政授权下的特殊权力?这一问题不仅关乎高校招生制度的规范化发展,更直接影响到研究生教育公平与效率的平衡。当前,实践中因权力边界模糊导致的招生纠纷时有发生,理论界对其法律属性的探讨也尚未形成共识。本文旨在从法律视角重新审视高校研究生自主招生权,探究其法律属性,厘清大学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的关系,实现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高校研究生自主招生权双重属性辨析的困境
高校研究生自主招生权法律属性的界定困境既源于现行法律渊源层面的规范冲突,也受制于传统权力理论的解释局限,更在于教育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深层制度构建。基于此在研究生教育领域“ 放管服” 改革持续深化的背景下,形成了法律渊源层面的规范冲突、理论定位模糊以及实践运行失范的三重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