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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日报/2025 年/12 月/16 日/第 004 版理论与学习
设区的市人大立法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与探索
——基于山西省吕梁市人大立法的研究
吕梁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赵东旭
2015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一次修正,对我国一般地方立法权制度安排作出了重大改革调整,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第 2 款规定了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限范围、立法限制、审批流程等,构建起了新增设区的市的人大立法规范体系的主干框架。根据 2023 年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权限范围有所调整。保留原城乡建设与管理、历史文化保护两个事项的同时,将环境保护改为生态文明建设,同时增加基层治理事项。这也是吕梁市开展地方立法的权力来源和法律依据。
2021 年,吕梁市委、市政府通过《关于高质量建设法治吕梁的行动方案(2021-2025 年)》,是新时代全面推进法治吕梁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统筹推进法治吕梁建设的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该行动方案提出打造推进和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 吕梁样板”,其中有一条具体举措就是“ 全面提升地方立法工作能力”,推进法治国家建设进程。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对推进法治吕梁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一、吕梁市地方立法的现状
自获得立法权以来,吕梁市人大共制定地方性法规 27 部。
现行有效的吕梁市地方性法规主要有:一是立法工作和程序性规定方面(1 部)。二是城市建
设与管理方面(9 部) ,包括《吕梁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吕梁市集中供热条例》《吕梁市
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条例》等。三是生态文明建设方面(11 部) ,涵盖柳林泉域水资源保护、横泉
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河道管理禁牧休牧、乡村绿化、水土保持以及污染防治等方面。四是历史
文化保护方面(3 部),涵盖非物质文化遗产、碛口古镇以及古树名木保护等。五是基层治理方面
(3 部) ,即《吕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吕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吕梁市志愿服务条例》 。
此外, 《吕梁市清香型白酒核心产区生产环境和历史文化保护条例》和《吕梁市旅游发展促进条例》等两部地方性法规正在进行立法调研中。
二、吕梁市地方立法的特点
吕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中,体现出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坚持X的全面领导不动摇
自觉把地方立法纳入地方治理体系,坚持X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与人大主导相结合,健全完善立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所有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均报市委审批,重要法规草案审议前必先请示。涉及“ 社会关注度高、相关主体意见分歧大” 等问题,提交市委决策,在特殊情况下还要在市委常委会上作充分说明,真正体现X委领导、人大主导。
(二)坚持人民至上不动摇
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到立法全过程,聚焦民生领域的重点、热点、难点、堵点和痛点问题,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如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环境建设、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优先安排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问卷调查、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民意,确保法规内容接地气、察民情、惠民生。吕梁历史文化悠久,孕育了为数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目前, 全市共有市级以上非遗项目 282 项, 市级以上非遗传承人 522人,这些都是吕梁独特的发展优势,见证了吕梁人民的创造力,是宝贵的文化记忆。针对保护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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