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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公安机关2026年端午节前执法执纪警示教育X课上的讲话
同志们:
端午佳节将至,我们专门安排这堂执法执纪警示教育X课,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X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公安部纪律作风教育整顿部署要求,以案为鉴、以案明纪,在传统佳节前对全市公安民警辅警进行一次深刻的执法执纪警示教育。202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总书记还特别指出,“纪律是管X治X的‘戒尺’,也是X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公安机关是执法机关,纪律严明、执法规范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全市公安民警辅警要以案为镜、反躬自省,切实把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节日期间队伍不出问题、执法不出纰漏。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在反面典型中深刻汲取违法违纪的沉痛教训
近年来,我市及全国公安系统查处了一批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深刻暴露出公安队伍执法执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市公安民警辅警要以案为鉴,深刻反思,引以为戒。
(一)深刻汲取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例的教训,始终坚守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生命线。执法工作是公安工作的主业,执法公正是公安工作的生命。一是警示我们“有案不立、压案不查”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少数单位和民警在接处警后该立案的不立案、该调查的不调查,让群众求助无门、有冤难申,严重损害了公安执法公信力。这种行为不仅辜负了群众的信任,更是对法律尊严的践踏。全市公安民警要引以为戒,对接处警和案件办理做到该受必受、该立则立。二是警示我们“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严重破坏法治环境。有的民警受利益驱动,以罚代管、以罚代刑,有的在执法中挑肥拣瘦、选择性执法,严重破坏了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公安民警必须秉公执法,不能让执法权异化为谋取部门利益和个人私利的工具。三是警示我们“违规插手经济纠纷”逾越权力边界。极少数民警越权介入经济纠纷,把刑事手段用于处理民事矛盾,既侵害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形象。要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不越权、不滥用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