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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严肃换届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
按照县委和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要求,会前我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换届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国共产X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21〕2号)等文件规定,重温了“十个严禁”“十个一律”纪律要求和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辽宁拉票贿选案等警示教育案例,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同时,我与X组班子成员、人大机关科级干部、部分人大代表进行了深入谈心谈话,并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了各方面对我本人在严肃换届纪律方面的意见建议。对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换届工作的各项要求,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我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产生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存在的问题
(一)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换届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方面
一是学习的系统性、深入性不够,“学用结合”有差距。对总书记关于换届工作“十个严禁”“四必谈”“凡提四必”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多停留在常委会上传达、中心组学习上通读文件层面,满足于“学了”“念了”“传达了”,但往深里悟、往实里做、往心里落做得不够。比如对总书记强调的“换届是关系全局、关系长远的大事,必须严而又严、细而又细”这一论断,我更多是从一般性工作要求来理解,没有真正上升到“旗帜鲜明讲ZZ”的高度去认识和把握,致使在具体工作中存在“业务思维”多于“ZZ思维”的问题,把人大在换届中的法定职责简单等同于“走程序”“依法办手续”,对换届背后深刻的ZZ意涵领悟不透彻。
二是ZZ敏锐性和ZZ鉴别力还需进一步增强。对换届期间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警觉不够、嗅觉不灵。比如在县人代会筹备和代表选举过程中,虽然面上没有出现明显违规情况,但对一些隐性风险——如个别代表候选人私下串联、部分选区选民对代表候选人基本情况了解不充分、个别乡镇在县乡人大换届代表名额分配上的“擦边球”做法等——我虽有所察觉,却未能第一时间上升到ZZ纪律的高度果断处置,存在“等等看”“再观察一下”的观望心态,本质上是ZZ敏锐性不强、担当精神不足的表现。
三是对换届纪律教育的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作为县人大常委会X组书记、主任,理应在带头遵规守纪、带头抵制歪风邪气上走在最前列,但我在抓人大机关全体干部和人大代表层面的纪律教育上,更多依赖办公室和组织部门统一安排,“自选动作”少、“主动加压”少。警示教育片看了,但结合人大实际开展的深层次讨论不多;“十严禁”发下去了,但有没有真正入脑入心,我没有逐人过问、逐项检验,存在“以为大家都是老同志了、不会出问题”的盲目信任心理。
(二)在全面落实X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高标准严要求抓好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方面
一是统筹人大换届与X委换届衔接的力度不够。按照宪法法律规定,县级人大换届选举与X委换届紧密关联,县级人大常委会要依法做好人事任免、代表选举组织、人代会的召集和议程安排等工作。但在实际操作中,我对“X委统揽全局、各方分工协作”的机制理解还不够精准,存在两种偏差:一方面有时偏于“被动等待”——认为换届人事安排的主体责任在组织部门,人大这边主要是把好法定程序关,因此在主动参与前期酝酿、提前介入人选资格审查等环节上积极性不够,存在“人家不找我不问、上面不催不动”的情况;另一方面又偶尔出现“就程序论程序”——把依法办事简单化为“按条文核对一遍即可”,对X委意图与依法选举之间的深层统一性认识不足,未能充分发挥人大X组在打通“ZZ逻辑”与“法治逻辑”上的桥梁作用。
二是对代表人选把关的严肃性、精准性有待提升。代表选举是换届工作的源头环节。回顾县乡人大换届代表选举工作,我在牵头把好代表“入口关”上存在用力不均的问题:对代表的年龄结构、学历比例、界别构成等“硬指标”盯得紧,但对代表候选人的ZZ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群众基础、道德品行等“软要素”的核实核查,有时候过于依赖乡镇X委和组织部门的初审意见,没有用“显微镜”和“探照灯”去深挖细查。特别是在个别选区对企业家代表和返乡创业人员代表的人选甄别上,对其真实经营状况、是否欠薪失信、是否存在涉法涉诉等情况,没有主动协调纪检监察、政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做交叉比对,存在一定的“带病提名”隐患,反映出我在落实“凡提四必”上还不够较真碰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