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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信息报/2026 年/3 月/16 日/第 014 版理论探索

关于破解乡村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困境的建议

中共池州市委X校(池州行政学院) 陆宏

当前,乡村治理正处于从传统模式向现代模式转型的关键时期,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作为提升治理效能的核心路径,其效能的充分发挥对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实践中,乡村多元主体协同治理面临着主体之困、行动之困、资源之困等诸多挑战,已成为制约治理效能提升的核心障碍。为有效破解治理困境,本文提出一些应对建议,旨在推动乡村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转型升级。
一、重塑主体权责体系,破解“ 主体之困”
明晰治理主体权责边界,构建上下联动的治理网络。首先,应从制度与实践层面明确界定各级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上级治理组织需改变过去全部包揽的治理方式,专注于宏观政策制定、资源的统筹调配、对村级治理的指导监督、协调跨村事务和提供技术支持等;村级组织和农民主体则应专注于具体治理事务的决策、管理与执行工作。在治理实践中,要强化农民主体地位,让农民认识到自己是乡村治理的主要责任人与执行人,激发其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通过宣传、 培训等多种渠道提升其参与治理的能力和意识; 要为农民参与治理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平台,如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让农民能够直接参与村级治理事务的决策、管理与执行。其次,建立健全上下多级联动的沟通协调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定期召开信息协调会、设立乡村级治理联络站点等方式,确保上级政策能精准传达至基层,同时乡村级组织与农民的治理需求和问题也能及时反馈至上级,从而实现治理政策的精准对接,有效解决政策设计与乡村实际脱节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