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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2026 年/3 月/7 日/第 003 版综合

公正开放包容

中国司法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

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王淑梅

本报记者 张昊

随着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不断扩大,营商环境司法保障需求日益凸显。在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方面,人民法院有哪些创新举措?如何持续深化国际司法合作,使民商事判决跨境承认和执行更具可预期性?
围绕这些受到中外各界关注的话题,近日, 《法治日报》记者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王淑梅。她说,人民法院坚持平等保护原则,持续提升涉外审判质效,提高外籍当事人跨境参与诉讼的便利度,让公平正义以世界听得懂、信得过的“ 中国方式”高效实现。
加快涉外审判体系能力建设
“ 近年来,健全调解、仲裁、诉讼有机衔接的‘ 一站式’ 国际商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是中国司法主动适应国际商事纠纷解决发展趋势,打造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优选地的重要举措之一。 ”王淑梅介绍了人民法院的创新实践。
早在 2018 年 6 月,最高法根据X中央关于建立“ 一带一路” 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决策部署,在广东深圳和陕西西安分别挂牌设立第一、第二国际商事法庭。首倡成立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聘任来自 25 个国家和地区的 60 余名专家委员。这些专家委员可以根据国际商事法庭的委托,主持调解国际商事案件;就域外法查明和适用等专门性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就最高法制定涉外司法解释及司法政策提供意见和建议等。
最高法国际商事法庭还建立了“ 一站式” 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先后纳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等 10 家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和两家国际商事调解机构,形成早期中立评估、调解、仲裁、诉讼多种纠纷解决资源有机衔接的“ 一站式” 在线解纷平台。中外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在线选择最适合的解纷方式,极大提高解纷效率。
截至 2025 年底,最高法国际商事法庭共受理国际商事案件 46 件,审结 37 件;当事人涉及
21 个国家和地区,标的额达 137.9 亿余元。其中,调撤案件 10 件,占比 27%,调撤案件金额达
37 亿余元。
截至目前,经最高法批准,苏州、北京、厦门、重庆、上海、广州等地的 18 家中级人民法院先后设立了地方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各地方法院国际商事法庭 2025 年全年共审结涉外商事、涉外仲裁司法审查等案件 1777 件,同比上升 24.14%,涉案标的额近 400 亿元人民币,当事人覆盖 50 多个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