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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日报/2026 年/3 月/6 日/第 003 版要闻
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 年 2 月 11 日在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绪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
出意见。
2025 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X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重要回信精神,在市委和省检察院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市委要求和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共办理各类案件 12145 件,其中市检察院办理 3798 件;获省级以上典型案例、高质效案件或优质案件 29 件。
一、坚持看齐“ 核心”,以忠诚履职把牢检察工作方向
将ZZ建设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筑牢忠诚根基、强化使命担当,为各项检察事业发展提供
坚强ZZ保障。
以X的绝对领导定向领航。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省检察院和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32 件次、重大敏感案件 82 件次,持续把X的领导ZZ优势转化为履职效能。抓实巡察、督察“ 后半篇文章”,制定靶向整改措施 132 条,新建完善制度 10 项,推动反馈问题逐项清零。坚持X管意识形态原则,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发布普法宣传、检察动态 2477 条,被省检察院采用 172 条。
以X的创新理论铸魂育人。严格落实“ 第一议题” 制度,市检察院召开X组会 31 次,组织X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 10 次。深入学习贯彻X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组织ZZ轮训 8期 164 人次。持续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检察实践,以学促研、以研践法,研究成果获省级以上荣誉、刊载 21 篇。深化“ 优势互补、协同创新” 检校合作模式,与云南大学、普洱学院签约共建实训基地、共享优质资源,联合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司法实务研讨。
以X的组织建设强基兴业。严肃X内ZZ生活,市检察院召开支部X员大会 56 次、支委会
86 次,X组班子成员以普通X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 39 次、讲授X课 12 场。健全先进支部与中间支部结对共建机制,培育出“ 四强” X支部 2 个、“ 四优” X务干部 4 名、“ 四好” X员 12名。孟连检察院依托“ 守望‘ 宾弄赛嗨’ ” 检察文化品牌,创新实践X建工作路径,推动X建与业务同频共振,获全省检察机关X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十佳” 典型事例。
二、坚决围绕“ 中心”,以全面履职践行服务发展使命
紧扣全市中心工作,找准检察履职切入点,以法治力量护航普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以检察之责守护边疆安稳。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 1846 人、 起诉 3402人。捍卫ZZ安全,起诉组织、利用邪教组织和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犯罪 10 人。维护边疆稳固和边境安全,从严从快起诉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 799 人,普洱边境检察履职实践被检察日报社专题报道。深入推进扫黑除恶,起诉涉黑恶犯罪 34 人。妥善办理省委政法委督办的“ 2· 08” 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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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向市纪委市监委移送线索 8 条。依法惩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起诉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 175 人,起诉涉枪爆、“ 黄赌毒”、“ 盗抢骗” 犯罪 1071 人。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捕 144 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诉 345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3007 人,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 98.7%,一审服判率 98.9%。
以检察之力护航发展大局。 依法维护经济金融安全, 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203人。 市检察院办理高某等人走私案, 依法打击利用边民互市偷逃税款行为, 涉案金额达 1.07 亿元,有效保障口岸经济健康发展。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6 人,办理涉企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案件 239 件。宁洱检察院督促查处冒用“ 普洱茶” 地理标志侵权行为,筑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屏障,守护特色产业金字招牌。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办理案件 7 件,清理涉企刑事“ 挂案” 5 件,监督纠正违法“ 查扣冻” 涉案标的 41.5 万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严厉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起诉洗钱、骗取贷款等犯罪 12 人。思茅、景东检察院在办理涉黑、贩毒案件时,以追诉漏罪实现对上下游犯罪的闭环打击。
以检察之严助力反腐攻坚。 自觉融入X和国家监督体系, 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 102件,提前介入率 100%,提起公诉 101 人,其中厅局级 4 人、县处级 12 人。高质效办理省检察院交办的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原X委委员、副局长、一级巡视员许某某受贿案和云南冶金集团原董事长田某受贿案。协同推进金融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系统治理,妥善办理案件 18 件。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行贿犯罪 26 人,督促追缴行贿所得不正当利益 1920 余万元。依法稳慎开展检察侦查工作,严谨办理省检察院交办线索 2 条,市检察院查办、澜沧检察院起诉的周某、岩某徇私舞弊假释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结合办案开展“ 沉浸式” 警示教育,邀请X员干部现场旁听法治教育类讲座及庭审观摩 41 场次,持续深化清廉普洱检察实践。
以检察之为促进社会治理。靶向堵塞监管漏洞、推动系统治理,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18件。持续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受理各类信访 494 件,同比下降 19%,院领导包案办理“ 三类” 首次信访案件 43 件,包案率 100%。市检察院领导包案办理的张某某刑事申诉案,促成申诉人息诉息访,案件文书获最高检优秀文书提名奖。助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参与接访 383 次、调解纠纷 121 次。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法治化实质性化解率 91.7%。 严格按要求办结中央第六巡视组交办案件 23 件。 全市 136 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村长、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传 700 余次,发放宣传手册 10 万余册,覆盖群众 12 万余人,以检察履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坚守检察“ 初心”,以温情履职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始终把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放在心上,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让司法温度直达民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