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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治报/2026 年/4 月/21 日/第 001 版

“ 知”“ 行” 合一点燃创新之火

——贵池检察“ 贵在知行” 知识产权保护纪实

本报通讯员 吴俊杰 记者 尤忠祥

江淮大地,创新潮涌。
池州,这座长江之滨的城市,半导体、新材料、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正加速奔跑。
然而,创新越活跃,法治护航的紧迫性就越强。
知识产权保护,正是这道法治屏障的关键一环。
在第 26 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记者走访了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检察院。自 2022 年起,该院集中管辖全市知识产权案件,倾力打造“ 贵在知行” 保护品牌。这不只是一个名称,更是一场关于“ 知” 与“ 行” 的司法实践。
“ 知,是尊重知识、尊重创造,依靠专业法律认知守护创新成果;行,是打击侵权,以办案实效捍卫公平正义。” 贵池区检察院X组书记、检察长朱正华解释,“ 知行更有知行合一之意——知而不行,是空中楼阁;行而不知,如无舵之舟。二者相济,方有保护之实。”
专业立“ 知” 筑牢保护底座
“ 知者,识之端也。没有精准的专业判断,保护便如沙上建塔。” 朱正华介绍,该院组建了以全省十佳公诉人领衔的知识产权办案团队,成员均为法学功底扎实、办案经验丰富的办案能手和省市级业务标兵。
一起侵犯著作权案,考验了团队的专业功底。承办检察官檀亚媛告诉记者,办理班某等人侵犯著作权案时,第一道难题是定性:究竟是侵犯著作权,还是销售侵权复制品?其次,犯罪数额和违法所得如何认定?两名提供技术的人员是主犯还是从犯?
面对一连串问号,檀亚媛带领团队迎难而上。他们从大量类案中寻找参照,反复推敲、体系论证,一步步廓清犯罪事实,明确案件定性。在案件侦查阶段,团队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固定电子数据,逐一验证软件销售数量及违法所得。对两名技术人员,从其行为性质、职责分工、获利情况三个维度综合考量,最终认定为主犯。
“ 一审判决认定为从犯,经我院抗诉,二审改判为主犯。” 檀亚媛语气笃定,“ 一字之差,背后是证据的千钧之力。”
综合践“ 行” 提升履职效能
行,是知的落脚点。在知识产权保护中,贵池区检察院并非单纯刑事打击,而是一体化履职。检察官朱智光坦言: “ 知识产权案件往往民刑交叉、行刑交织,单一手段难以实现最优效果。必须综合施策、一案多查,实现立体保护。”